淮安地税加强欠税清缴管理 促进清欠工作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

16.10.2017  17:11

  今年年初,江苏省淮安地税局出台了《江苏省淮安地方税务局欠税清缴实施办法(试行)》,把散见于各种关于欠税清缴规定的文件整理成章,明确欠税确认、虚假欠税核销和欠税清缴实施的职责所在和对应的职能部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9月底,该局今年新增欠税819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1.2%,清理陈欠6845万元,同比增长25.69%,当前欠税余额24783万元,同比减少20.04%,欠税变动率同比下降了96%。

  欠税清缴是税务机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同时又兼具长期性,任重而道远。该局从欠税人和税务机关两方面做好欠税清缴的精细化管理。一是对欠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主动将欠税分为低、中、高和高危四类,并分别采取相应的清欠措施。如对欠缴税费金额不满1万元的税务行政相对人,主动电话追征,对欠缴税费金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税务行政相对人,主动约谈追征;对限缴期满后欠缴税款(不包括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罚款)超过10万元的税务行政相对人,以及经电话和约谈追征后未缴纳欠税或未达成缴款协议的税务行政相对人进行催告。截至9月底,该局共制作电话记录2100份,约谈笔录1200余份,达成缴款协议79份,催告157户。二是对欠税由多头管理转变为归口管理。基础管理机构、中等风险应对机构、稽查机构都可能存在清欠任务,由此造成了欠税清缴人力资源不聚合、执行职能不集中、执法尺度不一致等问题,该局率先试点成立专门执行机构,承担税款追征职能,定人定岗,专司其职,促进欠税清缴工作走向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

  该局为保证欠税清缴工作有序开展,结合“金三”系统特点,9月份又印发了《欠税清缴流程图及操作指引》,将欠税清缴分成四个阶段:欠税的生成和确认;责令限期缴纳、欠税公告、财产调查和清欠预案编制;主张优先权、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税收失信行为认定、电话追征、约谈追征和催告;行政强制措施与执行、死欠核销和关停(空壳)企业欠税核实。《指引》用流程图简洁明了地呈现了欠税由生成,到清缴,再到核销的整个过程,指出了清欠过程中的操作要点,特别是需要出具的涉税文书,明确要求“金三”系统支持的坚决使用系统内文书,“金三”系统不支持的,使用市局统一制作的模板。目前已制定相关模板7份,主要包括《欠税分析报告及清缴预案》、《电话记录》、《阻止出境事项告知书》、《税收失信行为认定表》等,解决了做什么、何时做、何人做、怎么做的问题,有效地规范了基层清欠行为,降低了执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