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地方海事强化冬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12.11.2015  12:05

    11月3日,省地方海事局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和冬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地方海事部门结合辖区冬季通航水位变化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防堵保畅防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冬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省电煤、成品油等重点物资运输通畅。

      入冬以来,全省地方海事部门立足超前防范,加强与气象、航道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和完善气象预警信息通报协调机制,利用手机短信、可变情报板等有效手段及时发布通航安全、航道水位和极端天气预警等信息,提醒船舶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航等交通管制措施。同时,针对当前各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立即或限期整改,严防船舶和设备“带病”航行。

      此外,全省各级地方海事部门加大对京杭运河、太湖、洪泽湖、骆马湖、水上风景旅游区等重点水域的巡查力度,加强与相邻省、市地方海事部门的联动,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航等交通管制措施,严厉查处船舶违章航行、停泊、作业和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冒险航行等违章行为。加强对渡船、危化品运输船、旅游船等重点船舶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船舶防火设施、设备等的检查,督促船舶经营人做好防火、防爆、防冻、防滑等工作,保障船舶和人员上下船的安全。深入开展严格执法年活动,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

      同时,全省各级地方海事机构严格实行全天候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利用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加强电子巡查,密切监控船舶动态。相关人员、装备、物资等应急力量随时处于待命状态,切实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陈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