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家厅地块一被征收户房屋依法被拆除

20.05.2015  15:22

房屋拆除现场。何旭耘摄

 

家住毛家厅地块的一户被征收户在规定签约期限内拒不签约腾房。昨天上午,市法院依法对该被征收户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毛家厅1、2号地块位于新建路与安宁路西北侧,是我市老旧房屋集中、基础设施较差的区域,群众要求实施改造的呼声很高。2013年,我市组织实施毛家厅1、2号地块房屋征收工作,征收工作启动后,绝大多数被征收户积极响应征收决定,及时签约,但该被征收户以补偿不到位为由一直不予配合。

 

该户的房屋位于新建路,合法建筑面积249.21平方米。2014年5月,市人民政府对该户做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告知其权利义务。该户于2014年7月向泰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泰州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9月作出决定,维持《靖江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征收部门为该户提供了周转用房,并对该户需征收房屋办理了证据保全和资金提存,对该户做了大量补偿安置洽谈工作,但该户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搬迁义务。

 

去年10月,征收部门向该户送达了《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催告书》,但被征收人拒绝履行征收补偿决定,不自行搬迁。为维护法律尊严,依据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向靖江市人民法院对该户提起强制执行申请。今年1月,市法院作出行政裁定,准予对该户房屋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执行。但其未按执行通知书规定期限自行搬迁,有关部门组织对其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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