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地名命名不可再任性 将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

25.05.2016  10:45

      地名是国家和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一些地名逐渐消失,一些不规范地名时有出现,影响了地名文化和历史文脉的保护传承。

      记者近日从宿迁市民政局获悉,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江苏省关于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制定《宿迁市关于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将在保护地名文化遗产的同时,重点清理整治地名中不符合现行法规规定的“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重名同音”等不规范现象。保护地名文化遗产“我市地名保护和整治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其实从去年就已经开始。”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工作人员张茹告诉记者,“根据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我市地名还是相对比较规范、稳定的,不规范地名的情况比较少。”

      “我市将在地名普查中进一步深化地名文化信息资源的调查、挖掘、整理,既要丰富完善前期普查试点地名成果的来历、渊源、沿革等文化信息,又要深入调查新生地名的含义、位置、实体概况等属性信息;既要调查现今存续的地名,也要调查虽已消失不用、但在历史上具有较大影响和文化价值的地名。”张茹告诉记者,我市将编纂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地名图、录、典、志,建立地名查询、文化宣传公共服务平台,广泛调查、挖掘、整理存续时间较长、具有较大文化价值和重要影响的历史地名,编制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全面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制度。全市各县区将在编撰完成政区大典、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编制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等地名文化遗产遴选、申报和保护工作。

      据悉,此次地名保护和整治工作从今年5月开始到2017年5月结束,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摸清我市地名文化资源以及不规范地名底数,分类梳理地名文化和不规范地名情况,通过专家论证评审,选取一批具有历史底蕴厚重、文化价值高的地名文化遗产进入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并向省民政厅推荐、申报地名文化遗产。整顿地名“大洋怪重”居民地、大型建筑物、路街巷、专业设施等地名中的“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重名同音”等不规范现象,也可简称为“大、洋、怪、重”等不规范现象。此次地名保护和整治工作,我市将对不规范地名开展清理整治,进行命名更名,同时进一步健全地名审批程序,防止随意命名更名,从源头上遏制新的不规范地名产生。

      根据相关工作方案,我市对有地无名的,将及时进行命名;对一地多名的,将确定一个标准地名;对多地重名的,将通过更名或添加区域限制词等手段解决重名问题;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命名、更名的以及不使用经审批的标准地名的,将依法予以查处、责令整改;对不符合地名命名法规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地名,将督促相关单位或产权人进行更名;并加强对地名使用情况的执法监督,及时纠正在公共场合使用不规范地名的行为。

      同时,我市对城乡各类地名标志进行一次梳理检查,对使用非标准地名、使用不规范汉字、使用英文等外语拼写、拼音标注错误、设置位置不当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地名标志进行清理纠正。对新命名的道路、住宅区和建筑物及时增设地名标志,对门牌进行增补,对重要自然地理实体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对乡镇村地名标志设置进一步完善,对破损残缺地名标志将及时维护更新,对废弃不用的地名标志将及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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