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长江以北八市地下水压采方案通过省厅审查

06.11.2014  11:38

日前,我省长江以北八市地下水压采方案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审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3〕49号)和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13〕59号)要求,自2013年下半年,省水利厅在全省部署开展地下水压采方案编制工作,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宿迁8个市,主要任务是根据当地实际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情况,提出各地分阶段地下水压采目标、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方案的近期目标为:到2015年,完成海门市与高铁沿线禁采区及其他严重超采区的地下水禁采和压采;远期目标为:到2020年,落实“十三五”地下水压采任务,力争使超采区全面达到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红线要求。

陆桂华副厅长出席审查会并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地下水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新时期治水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二要抓好压采方案的落实,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替代水源工程建设,确保限期完成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目标;三要强化地下水管理,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和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规范地下水资源论证工作,同时要加强浅层地下水管理;四要提升地下水管理能力,加强地下水超采区和重点开采区地下水动态监测及取用水计量,同时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凿井、拒缴水资源费等违法行为;五要加强宣传和科研,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地下水水情宣传教育,并依托有关科研机构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南京大学、河海大学、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厅水资源处,省水文局、水资源中心负责同志参与审查。(供稿:厅水资源处 徐海波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