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创新能力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关于在全系统
开展“创新能力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版权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版权局),省各有关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三五”时期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部署要求,以新发展理念推动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工作“增创新优势、迈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系统开展“创新能力提升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创新”排在“新发展理念”的首位,强调“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宣传思想工作创新,重点要抓好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努力以思想认识新飞跃打开工作新局面,积极探索有利于破解工作难题的新举措新办法,把创新的重心放在基层一线”,“随着形势发展,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创新理念、内容、体裁、形式、方法、手段、业态、体制、机制,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指出:“把创新作为江苏发展的最大法宝,进一步强化其在发展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迫切需要我们加快提升创新能力。
从我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系统来看,改革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状况依然存在,工作能力水平与党委政府的要求、新时期群众的期盼和信息化发展趋势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不同程度制约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开展“创新能力提升年”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树立创新理念、激发创新热情、释放创新活力的迫切需要,是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工作解难题、补短板、增优势、上台阶的迫切需要。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系统要充分认识开展“创新能力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创新为要,牢牢抓住创新这个“牛鼻子”,把创新摆在全局工作的核心位置,贯穿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工作全过程。
二、总体要求
开展“创新能力提升年”活动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工作大局,以“增创新优势、迈上新台阶”为主线,围绕实施主题宣传引领、精品生产攀登、书香江苏建设、公共服务提升、媒体融合突破、版权兴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走出去”拓展、依法管理护航、抓基层打基础“十大行动”,树立创新理念,集聚创新资源,完善创新机制,激活创新要素,转化创新成果,努力在宣传创新、内容创新、服务创新、融合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培育一批新典型、取得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让创新成为全系统的一种价值导向、一种自觉追求,成为“十三五”期间江苏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发展最鲜明的特征和最强劲的动力。
三、主要任务
“创新能力提升年”活动要着力在四个方面下功夫、求突破:(一)突出重点,深化改革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编制实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版权 “十三五”规划,以科学规划引领创新发展。认真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意见》《省委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重点任务细化实施方案》《省政府2016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2016年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要点》《构筑思想文化建设高地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等文件精神,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制机制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依法加强行业监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制定实施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媒体融合、出版融合进程,支持交汇点、荔枝新闻、云媒体电视、凤凰数字出版等重点融合项目建设,支持传统印刷企业向绿色印刷、数字印刷、智慧印厂转型。制定实施“十三五”重点影视作品和出版物创作生产规划,排出一批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图书出版物重点项目,加大扶持力度。申报一批重点项目进入国家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传播秩序,加强资质和稿源管理,完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许可制度和年审年检制度,对达不到标准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二)抓好试点,深化典型培育
坚持把试点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方法,发挥好试点的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围绕近期作示范、长远探路子,选择一些重点工作、发展难题进行先行试点、大胆探索,坚持试点开路,典型引路,激发新动力,释放新活力,努力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民阅读和公共服务方面,深化拓展书香系列建设、农家书屋提升工程、农村电影放映提升工程、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已有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全国少儿报刊阅读基地创建试点、书香童年阅读工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公共服务等新的试点。在产业发展方面,开展共创联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试点,支持凤凰集团等开展版权资产管理运营试点,深化产业引导资金绩效管理评价试点,支持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开展3.0时代电影园区建设试点。在行政管理方面,推进全省“扫黄打非”进基层试点,实施好图书制作和出版分开改革试点工作。
(三)打造亮点,深化平台建设
主动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运用云计算、云存储、大数据等技术,按照“统一规划、分工实施、系统集成、逐步发展”的要求,加快构建集成多系统的江苏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在线服务管理平台,努力实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服务设施、资源供应和百姓需求的有效对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的便捷、高效、科学、规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围绕群众新需求,完善书香江苏在线服务管理系统、版权登记服务系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等。行政管理平台建设方面,完善《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电子备案管理系统、印刷管理信息系统、报刊管理系统、发行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建设报刊审读系统、新闻采编人员管理系统、农家书屋管理系统、农村电影放映管理系统、电影院线管理系统和产业引导资金、出版政府奖、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奖、优秀节目评奖、江苏电影奖、电视剧奖、动漫奖等在线申报管理系统。完善行业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为社会提供法规政策、产业引导资金支持项目、信用体系、播出机构、图书发行、期刊杂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闻记者证、播音员主持人证等在线查询服务。
(四)聚焦难点,深化调查研究
针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工作“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选择一些代表性的课题深入开展调研,通过调研打开新思路,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要围绕创造性地落实好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制定出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十三五”规划和各项子规划,以及“十大行动”三年行动计划,抓好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大举措等方面的调研论证;围绕总局部署安排,抓好书香社会指标体系、县级广播电视媒体改革发展等重大课题的调研;围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抓好制定《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以及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情况的调研;围绕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抓好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省两办《实施意见》,特别是落实“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设有由政府购买的宣传文化公益岗位”政策措施的调研;围绕精品生产,抓好国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单位社会效益评价研究;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数字出版基地发展机制、创建国家印刷产业园方面的调研,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优秀调研成果。同时,针对改革发展、平台建设、试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跟进开展调研分析,选准切入点,把握发力点,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省局规划财务处、公共服务处、监测台和信息中心、办公室分别承担改革发展、试点工作、平台建设和调查研究牵头协调任务,相关处室对照任务抓好落实。各市局、省各有关单位要把开展“创新能力提升年”活动摆上重要位置,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包括重点改革项目、试点项目、平台建设项目和调研课题),明确责任分工和序时进度,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并将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于5月30日前报送省局办公室(联 系 人:孙红光025-83360507、15005169789,李全权025-83360507、13851663889,邮箱[email protected])。要把开展“创新能力提升年”活动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工作加强年”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开展活动与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注重活动实效。要把开展“创新能力提升年”活动作为开创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善于倚重智库力量,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做到创新力量科学组合,调研选点和试点探索、案例分析有机结合,确保取得一批务实管用的改革成果、试点成果、平台建设成果和课题研究成果,有力推动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工作增创新优势、迈上新台阶。
(三)强化政策激励。对在“创新能力提升年”活动中承担重点任务并作出重大贡献的,不仅在本年度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而且对今后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专项资金、出版专项资金、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专项资金、农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予以重点倾斜。同时,设立工作创新奖和优秀调研成果奖,评选表彰改革发展创新案例和优秀试点项目、平台系统建设项目、调研成果。总结表彰工作将于年底前另行部署安排。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