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在全省率先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
近日,经市编办批准,连云港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至此,全市两级检察院(包括2个辖区内无监所机构的区检察院)均设立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从机构和职能上有力保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5月14日下午,连云港市检察院邀请省院监所检察处负责人,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司法局、监狱等单位的领导召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座谈会。会议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尤其是2013年新刑诉法修改以来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连云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汪跃检察长在讲话中强调,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深刻把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要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要乘更名之势前进,自觉担当,合力开创港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篇章。
2013年以来,新刑诉法的实施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一系列司法改革部署对刑事执行工作作出了许多新的具体规定,同时也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连云港市院敏锐认识到检察机关现有监所检察部门的名称及其职能定位已无法适应新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要求,必须要更改名称、转变定位、完善职能。因此从2013年起,连云港市院根据省院要求,经与地方编委协调,率先在全省将基层院监所检察科和社区矫正检察科统一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科。近日市院监所检察处正式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标志着连云港在全省第一个完成两级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更名工作。在机构名称变更同时,市院切实推动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认真对照中央决策部署、新刑诉法规定和高检院刑诉规则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的要求,迅速更新司法理念、完善职能定位,将原来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转变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全方位监督,切实把刑事执行检察职责落到实处,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方面,继续保持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良好工作态势。积极运用纠正违法、发出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切实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以及监管秩序安全稳定和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全面有效抓好新增刑事执行监督职能的履行。积极探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共有173人根据检察机关审查意见被变更强制措施,市院结合办案撰写的相关调研论文被高检院监所检察厅评为一等奖。坚持不等不靠,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抓好强制医疗监督工作,共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活动开展检察监督4件4人。会同侦查机关建立健全工作对接等有效机制,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开展检察监督13件13人,提出的49条整改建议均被采纳。积极探索对财产刑执行的检察监督方法,注重与公安、法院、监狱协调沟通,共成功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13件24人。加大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力度,实现了社区矫正检察人员由兼职到专职、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由专项监督到日常监督的“两个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