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企业贷款中将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

15.06.2015  12:52

  为加快推进泗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广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近日,泗阳县出台《泗阳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企业贷款中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试行办法》,进一步防范和降低信用风险,促进信贷业务健康发展,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办法》提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为企业贷款授信审批过程中试行“双报告”制度,既要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信用报告,还应对一定规模的企业贷款审批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对企业形成有效的信用约束。

  《办法》还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基础上,改造内部贷款审批流程、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贷款的审批效率,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方便快捷的信贷服务。(泗阳县经信局 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