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土壤污染防治“土十条” 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要达九成
3日,《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公布,这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10条40款285项措施,旨在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留一个肥沃的土壤给后代。
按照《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目标具体化,即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治理土壤污染,《方案》给出“摸底数、防新增、控来源、安全用、防风险、减存量、严执法、强科技、共参与、严考核”等十个方面举措。
具体来看,《方案》在国家确定的有色金属矿采选等8个行业基础上,增加农药、铅蓄电池、钢铁、危险废弃物利用处置4个重点行业,并要求在2020年底前掌握这些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情况。同时,通过用地限批等手段,严控新增土壤污染,保护各类未污染用地。
《方案》明确自2017年起,我省将开展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简易垃圾填埋(堆放)场,到2020年,全省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土壤研究所所长王水认为,加强土壤污染处理工作,应该严格管控现有污染源,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同时还要重视土地的安全使用,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比如加强对茶园、果园的土壤环境管理。
《方案》还明确,自2017年起,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到2017年底,制定完成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联动方案。到2020年底前,分批实施2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
严格执法是《方案》真正实施的有力保障。我省将开展《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从2017年起对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开展专项环境执法;对尚未再开发利用的已关闭搬迁企业历史遗留地块,开展土壤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都要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考核倒逼《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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