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召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研究课题研讨会

24.08.2017  21:13

      8月17日至1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我省淮安市盱眙县召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研究课题研讨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土资源部、省高院、省国土资源厅、南京市中院、淮安市中院、淮安市国土资源局以及东南大学、苏州大学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研讨会。
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介绍了土地行政诉讼案件基本情况,国务院法制办介绍了土地行政复议案件基本情况,国土资源部介绍了土地管理法修改情况和中央土地法律改革政策,各子课题负责人介绍了课题调研思路。
      副厅长李闽做了专题发言,分析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立法、制度建设、救济权等三个方面对我省近年来在规范土地征收方面取得的成效进行了系统介绍,并从做好思路衔接、完善程序设计、研究行为可诉性等三个方面对课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王旭光作总结发言,指出课题研究要着重处理好六个关系。他说,思路上要处理好土地资源性与生态性、狭义的公益性征收和经营性用地征收之间的关系;内容上要处理好权利保护实体规则与程序规则、补偿的财产性措施和保障性措施之间的关系;方法上要处理好宏观政策与具体问题解决、制度分析与经验总结之间的关系。(厅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