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优化土地供给方式推动城市转型发展

10.08.2016  18:36

将清理盘活存量用地作为新增房地产用地的前提条件,原则上暂停安置房、保障房建设,对未开发的保障性住房用地依法收回。合理布局房地产业发展重点区域,拉动人口向中心城区集聚。开展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逐宗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采取出让、租赁、租让结合或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供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探索建立工业企业“高进低退”机制,根据规模以上工业项目亩均产出、税收和废气物排放等情况,开展“亩产效益”评价考核。对延期开发土地面积超过近3年平均成交量或库存商品房去化周期超过20个月的区域,暂停土地供应。对土地利用秩序较好、土地市场健康平稳的区域,优先安排土地计划指标和经营性土地上市。(李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