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故事] 事故赔偿款终于拿到手

14.05.2017  09:30

2017年4月7日,受损农户金国基拿到了三万多元赔偿款。

  “等了两年多,事故赔偿款终于拿到手了!”2017年4月7日,扬中市八桥镇万福村村委会门口,拉起了一条横幅,上面写着“8.26 事故赔偿款发放现场”。领到三万多元赔偿款的金大爷喜上眉梢。

8.26”事故发生在 2015年8月26日,当天杨某某驾驶危化品槽罐车在扬中市某路段发生侧翻导致所载氯磺酸大量泄漏,造成316户农户及公共利益损失共计300余万元。

  虽然事故由交通肇事引起,并非杨某某故意为之,但因为损害了众多农户利益,必须承担赔付责任。扬中市检察院先后组织4次调解会,提出优先赔偿群众损失的和解方案,由于在赔偿金额方面未能达成共识,均以失败告终。随后,扬中市检察院支持316户农户起诉杨某某所在的南通运输公司。2016年7月4日,该案在丹阳市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扬中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张澄华出庭支持起诉。

 

扬中市检察院在当地环保局设立了派驻环保局工作室,以便掌握第一手案件线索。“8.26”事故发生后,检察干警多次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在扬中市检察院的努力下,2017年1月23日,该案以调解结案,被告方公司同意赔偿250万元。316户农户获赔188万余元,其余61万余元用于处置固废物以及环境修复等工作。

2016年7月4日,扬中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张澄华出庭支持农户起诉南通运输公司。

2017年4月7日,在赔偿款发放现场,受损农户们逐一签字领取赔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