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二十六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江苏展团参展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关于印发《第二十六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
江苏展团参展方案》的通知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出版社、出版物发行企业,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
现将《第二十六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江苏展团参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4月18日
第二十六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
江苏展团参展方案
第二十六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书博会”)定于2016年7月28日—3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举办。根据《第二十六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总体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参展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民阅读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通过集中展示与零售相结合的展销方式,展示江苏优秀出版物和相关出版产品,举办图书推介和阅读推广活动,宣传江苏出版改革发展成就,打造江苏出版发行业品牌形象,扩大苏版图书市场竞争力、影响力。
二、总体安排
(一)展场
主会场设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国际会展中心,乌兰察布市、乌海市设分会场。
(二)时间
布 展:7月20日至27日(每日8:00—18:00)
预 展:7月27日14:00—17:00
展示订货:7月28日至30日(每日9:00—17:00)
撤 展:7月30日16:00后开始。
(三)展区设置及展位确定
书博会展馆分为室内展馆、室外搭建展馆两部分。室内展馆设立全国精品图书展区、内蒙古自治区主展区、国有图书出版发行单位、港澳台出版物交流展区、新媒体与数字阅读演示区等;室外展馆设立民营图书发行企业、出版物零售展区等。
1.室内展馆整体为方形结构,展位设置依据展馆内区域划分设置五个方形展区,各展区间以消防通道间隔划分,展区内设纵横两个主通道。各代表团展位申请在一个方形展区内进行,一般位于纵向通道一侧。
2.室内外展馆展位均按国际标准展位划分(3M×3M)。室内展馆每个标准展位收费3800元,每个特装展位收费3500元。室外展馆每个标准展位收费3300元,每个特装展位3000元。
3.组委会市场展销组依据各代表团申报展位的数量,统一分配展区。展位安排采取组委会指定和各参展团展位数量及付款时间先后依次选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组委会市场展销组根据展厅的布展需要,有权对展位进行适当调整。
(四)阅读推广活动
为提升江苏出版的品牌形象,营造阅读氛围,书博会期间,各出版单位要积极利用自身资源,策划、组织图书营销和阅读推广活动。
(五)公益捐赠活动
为推进内蒙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民阅读,书博会期间江苏展团统一组织开展向内蒙部分农家书屋、公共图书馆、学校图书馆、部队图书室等公益捐赠活动。
各单位捐赠及分会场展销活动由省发行业协会出版社发行工作委员会、国有书店工作委员会、非国有书店工作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分别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
(一)组团方式
根据书博会组委会《第二十六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展销订货实施办法》,省内各图书、电子音像出版单位及国有发行企业,统一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团参展,省内民营和股份制发行单位由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非国有书业工作委员会组织参展。
江苏展团参展工作由省局印刷发行处负责组织协调,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具体承办,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城市、大学社共同参与。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出版部负责本公司内各参展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省发行业协会负责本省大学、地方社的联络、协调工作;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部负责各子公司的参展工作。
(二)参展方式
1.本届书博会江苏展团业务采取各参展单位自行编目、自备样书、自行征订的方式。为保证布展工作有序进行,订单、样书统一发运。参展品种以近两年出版的新书和重点书为主。
2.本着既展示形象、做好宣传,又尽可能控制支出、节省费用的原则,江苏展团展馆设计、制作采取外包形式,择优选择展务公司。
3.省局负责确定江苏展区的整体风格和形象、主题,并统一设计制作。参展单位需要进行自主特装的,报省局审核把关,费用自理。江苏展区设精品展台,集中展示省内优秀出版物。精品展台由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三)组织机构
第二十六届书博会江苏展团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周琪任团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巡视员尹晓平、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佘江涛任副团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刷发行处处长刘海泉任总联络员。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展务和会务工作。
1.宣传组。负责人:张卫军,电话83373752,手机15850525368。负责江苏展团的总体宣传、媒体宣传和江苏展馆的形象宣传。各单位户外广告和媒体广告自行负责。
2.展务及业务组。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联络人:曹富林,电话83658932,手机13770751991;高校、城市出版社、民营发行单位,联络人:严澄,电话83361842,手机13815871373。负责各参展单位的展位预订业务协调及有关参展联络工作。
3.参展出版物审读组。联系人:赵纪军,电话:83228650,手机:13814008756。
4.会务组。负责人:严澄,电话83361842,手机13815871373。负责江苏展团参展人员的住宿、票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参展费用支付方式及分摊原则
(一)参展费用
1.展位费:本届书博会江苏展团采取特装展位,每个特装展位3500元。根据各参展单位认购展位数,费用由各参展单位承担。
2.宣传费:书博会组委会向各参展单位收取祝贺广告宣传费每单位800元,费用由各参展单位承担。各单位单独制作的广告及宣传费用自行结算。
3.展务费:江苏展团展馆设计、制作、施工,采取外包形式,展务费以政府补贴形式,按规定标准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支付,展位设计特装费用分开承担,门头及整体布局由省局承担,展柜费用(1600元/展位)由参展出版发行单位自行承担。
4.订单及样书发运费:为保证参展工作有序进行,订单及样书统一由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负责发运,包件须注明“第二十六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订货样书”及发运单位名称,其费用按各单位实际发运包件数计费。联系人:黄原,电话:85588580,手机:13913920020。送货地点:南京市仙新路98号(栖霞大道十月广场边)。
5.参展人员费用:各参展单位人员的住宿、交通、餐饮等各项会务费用自理(会务通知另发)。
(二)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
参展费用采取会前预付、会后结算形式,书博会结束后根据实际支出结算,多退少补。
五、参展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各参展单位的一切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书博会组委会的有关规定,服从江苏展团统一调度和安排。要指定专人负责展务工作,杜绝提前拆展现象。
(二)各参展单位须对各自的参展出版物进行自查并及时上报参展书目审读,严格把关,未通过审读书目的出版物不得进入展场,保证参展的出版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各参展单位在书博会期间,要积极开展图书营销宣传策划活动,并将活动方案报展务及业务组。
(四)各参展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活动,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五)各参展单位领队须对本单位参加书博会的人员加强管理,提醒参展人员注意安全,保管好各自的参展样书及财物,防火防盗。
六、书博会主要工作时间进度
(一)4月22日前,各参展单位申报展位数,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出版社统一报公司出版部;大学地方出版社报省发行业协会,由省发行业协会汇总统一报书博会执委会。展位费、宣传费等费用,请于5月3日前汇省发行业协会(开户名:江苏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帐 号:125903714210101,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湖南路支行),由省发行业协会统一汇至组委会指定银行账户,以便安排展位及相关参展事宜。
(二)5月20日前,各参展单位将参展出版物目录(附电子版)报展务及业务组,汇总后,交参展出版物审读组人员进行审读,合格后一式三份,由展团统一报书博会组委会审查。
(三)5月30日前,各参展单位将拟开展的公益及营销活动项目报展务及业务组,并同时报书博会组委会大型活动组(联系人:郭海峰,手机:13848830025;张雅妮,手机:13614728383)。本届书博会组委会在室内展馆、展场会议中心设有活动区域供收费使用,大型活动组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四)6月20日前,各参展单位将参展重点书、畅销书及阅读推广活动等宣传资料分别报宣传组和展务及业务组。
(五)7月7日前,各参展单位将展品交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统一组织发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