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25项措施指导地方国企改革
国资委25日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2015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简称‘《工作计划》’)的通知”。《工作计划》提出,加强对地方国资委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指导地方国资委研究制订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管理办法,规范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工作计划》共四方面25项措施。
通知指出,各级国资委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密切结合自身实际,统筹推进指导监督的各项工作。要牢牢把握出资人代表职责定位,指导下级国资委坚持依法履职,深入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要稳妥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指导下级国资委做好改革方案的研究制订和贯彻实施,使本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在依法合规、规范有序、监管到位的基础上推进。要着力加强和改进出资人监督,指导下级国资委加快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落实监督责任,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工作计划》表示,推进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有关职责下放工作。指导地方国资委加强和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继续推动地方企业国有资产规范流转。指导地方国资委加强产权管理信息系统运用。
《工作计划》强调,组织召开部分地方国资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指导地方国资委推动国有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地方国资委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中长期激励及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工作。研究起草关于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地方国资委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指导。起草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研究工作,召开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社会责任工作会。
《工作计划》提出,着力强化监督,指导地方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指导地方国资委进一步强化出资人监督工作。组织召开全国国资委系统财务监督工作座谈会。开展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总会计师委派、内部控制评价、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理等专题研讨。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召开全国国资委系统监事会工作研讨会。继续推动地方国资委定期向地方政府专题汇报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联合地方国资委开展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理论研究。研究起草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指导地方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扩大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试点范围,新增6-7个省市开展试点。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做好地方厂办大集体改革方案备案工作,密切跟踪全国各地厂办大集体改革进展情况。
分析人士认为,未来地方国企改革主要方向仍是国资证券化,以建立资本投资和运营平台为方向的管理体制改革。企业通过建立混合所有制推进公司治理结构改革。企业更大范围地推行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等市值管理等发展模式。由于江苏、上海、浙江、广东、北京和山东等地的国企资产资源丰富,这些省市国企上市公司有望继续使国企改革“地图投资效应”继续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