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完善国省道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机制
30.05.2016 10:44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日前,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国省道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公路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升公路管理效能。
一是严格落实“四同时”制度,加强公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对新建、改扩建公路项目,交通公路、公安交管部门应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四同时”制度,并要求建设单位在实施工程时,预留空间用于智能交通工程的规划和地下管线设施;二是加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管理,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对国省道沿线交通信号灯设施和其他安保设施,按照“谁建设、谁负责”原则,由责任单位落实维护管理职责。公安交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公路管理机构做好日常管理养护工作;三是依法开展涉路施工交通安全技术评价。对于重大涉路施工许可,公路管理机构应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技术方案专项审查;四是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公安交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建立常态化的公路交通安全联合评估机制,共同研究处理交通安全保障问题。市级每半年、区(县)级每季度联合对辖区公路进行一次安全评估,立查立改;五是实现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共享协作。市、区(县)公安交管部门每个季度向公路管理机构通报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公路管理机构相应向公安交管部门通报道路搭接、跨越、非标及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安全设施优化等情况。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市级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区(县)级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公安交警中队勤务指挥室对公路管理机构开放,双方共同值守,进行实时网上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30.05.2016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