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部署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无锡市局 发布中秋、国庆节日保健食品消费示:一是购买保健食品时,应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场、药店购买,不要盲目通过免费试用、抽奖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二是观察保健食品外包装盒是否有清晰可辨的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和批准文号,仔细察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三是仔细阅读产品标签、说明书,辨别其所标注的保健功能是否与广告宣传的功能一致,结合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保健食品。四是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使用,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的后果。五是消费者如发现有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情况,可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12331投诉。
徐州市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针对当前夏秋季交替期间和“两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针对“两节”期间庆祝活动和公众聚餐活动多的特点,加大对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强对“两节”期间农村群体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三是强化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健全应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
扬州市局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要求各监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意识,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和工作预案,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二是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监管工作。将食品安全年度专项整治工作与节日食品市场整治工作有机结合,排查薄弱环节,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突出重点,认真落实监管措施。针对节日期间消费特点加大监督检查和监测抽检力度,尤其要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的监管。四是加强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连云港市局 一是强化对月饼等节令性食品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节日消费量较大的月饼、保健食品、酒类等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二是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的监督检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管责任制,鼓励社会监督,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强化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深入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五无”和“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四是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加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管,重点监督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药品采购、储存等管理情况;零售药店购进药品索证索票、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药品陈列与储存、特殊药品销售等情况,同时开展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
盐城市局 一是开展节日期间重点食品专项监督检查。以月饼、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食用油、冷冻食品、民俗特产食品等重点品种,强化监督检查。二是强化旅游景区、学校食堂及周边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针对节日期间旅游人员多、食品消费量大、学生集中开学等特点,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检查。在巩固和扩大保健食品“蓝剑行动”和“医疗器械五整治”回头看成果的基础上,针对节日消费特点,加强监督检查。
南通市局 一是扎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节日和旅游度假消费集中区域,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庙会、游园会等节日聚集活动场所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二是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制售假劣中药饮片或中药制剂、互联网售药、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规销售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等行为为检查重点,着力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主渠道的监督检查。三是切实加大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普法力度。组织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系统学习培训活动。并做好全社会的宣传普法工作。四是切实做好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宿迁市局 一是明确重点地域,强化监管力度。以食品批发市场、各类经销代理企业为重点单位,以农村、城乡结合部、繁华街道和交通枢纽等为重点区域,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店、市场内食品现场制售小作坊等为重点场所,切实加大检查力度,严查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加强质量抽检。以月饼、糕点、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市场消费集中的食品为重点品种,目前已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300批次,其中对月饼抽检50批次。三是深化督查指导,确保检查成效。该局采取市县(区)两级监管部门联动检查、实地抽检等方式确保专项检查成效。截至目前,已检查食品经营主体2100余户,清查过期变质食品180余公斤,下达责令整改17户,立案查处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