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报表扬我省节能工作

02.12.2015  09:12

  经国务院审定同意,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2015年第20号),公布2014年度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江苏和北京、河北、上海、浙江等5个省(市)为超额完成等级;山东、广东等24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青海、新疆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


  公告还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江苏、北京、河北、上海、浙江等5个省(市)及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的吉林、湖南等12个省(区、市)进行了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