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财政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11.12.2014  10:50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阜宁县财政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利用首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契机,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阜宁县财政局紧扣“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阜宁”活动主题,认真制定了“12.4”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精心制作了宣传横幅和宣传图版、印制了相关财政法规宣传单,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相关科室各负其责,为活动的成功开展提供了基础保证。 

  12月4日上午8点,该县财政局相关科室人员来到铁军广场,发放宣传资料上百份。同时围绕阜宁县惠农、惠企、惠学政策,以及《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方面内容,接受群众现场咨询,解答百姓关注的财政政策和法规,参与活动的财政人员热情高涨,解答问题耐心细致,整个活动气氛热烈,群众反映良好,达到了预期财政法制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