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检察院:首迎“国家宪法日”庭审现场捍卫法律权威

04.12.2014  18:43

  

  12月4日,正逢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推行普法宣传教育,捍卫国家法律权威,今日上午,沭阳县检察院专就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的4件典型案件派检察员黄海英至当地法院出庭支持公诉。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是对生活纠纷的最权威、最终极的确认。开庭审理的四案被告人(吉某某、程某某、李某某、张某某)皆不同程度处分或拒不执行法院下达的生效判决,导致法院多次执行皆未成功,不仅损害了民事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不同程度上导致了司法资源的浪费,挑战了司法权威。庭审中,黄海英就案件事实逐一讯问四被告,论证条理清晰、出示证据客观完整,面对被告的各种辩解,沉着应对、一一反驳,并就定罪量刑发表公诉意见。针对本案的特殊社会危害性,黄海英在法庭教育环节,重点就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后果及恶劣影响做了详细阐述,并告诫四被告能够认清自己的错误,及时配合完成执行,真心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被告人深受教育,当庭诚恳悔罪,并表示将认真改造,旁听人员也表示受益匪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履行法律的行为必将被纠正,触犯刑律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在 “国家宪法日”这个特殊日子里,典型案件的集中开庭审理不仅起到了“违法必究”的警示教育作用,且有效地捍卫了法律权威,起到了普法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