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试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

06.11.2014  10:53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有关工作部署,文化部于今年7月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等三项试点工作。经自下而上遴选推荐上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专家组评审,近日,我省苏州市入选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名单,镇江市入选国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名单,南京图书馆入选国家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名单。试点工作周期一年。


  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重点探索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的模式、路径和方法,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规范、质量良好、公众满意度高为目标,推动建立以国家标准为基础、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为补充的标准体系,探索制度化、系统化的标准实施模式,形成运转顺畅、协调高效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引导各级政府和公共文化机构科学、规范地开展公共文化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效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重点探索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以满足基层群众多样化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为重点,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部门协同,统筹推进村和社区综合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基层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形成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化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发挥综合管理职能和基本公共服务功能,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均等化。


  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重点探索完善理事会及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法人自主权,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的模式和路径,提高公共文化单位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