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县(市、区)表彰名单的公示
15.06.2015 13:04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综合考核评定,现将拟表彰名单公示如下:
一、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2个): 扬州市、南京市。 二、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20个): 扬州市广陵区、沛县、扬州市邗江区、靖江市、泰州市高港区、南通市港闸区、盐城市亭湖区、常州市新北区、南京市雨花台区、无锡市锡山区、江阴市、宝应县、常州市武进区、昆山市、新沂市、南京市栖霞区、灌云县、启东市、常熟市、扬州市江都区。 公示时间:2015年6月15日~1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实名提出书面意见,与省国土资源厅调控和监测处(创建办)联系。 联系人:陶大强、秦洋。联系电话:025—86599961、025—86599820、15952034160。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邮编:210017。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6月15日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5.06.2015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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