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措施实成效好

26.07.2016  16:07

县政府专门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活动的具体标准、主要措施、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纳入县对镇(街道办)年终综合考核体系,以考核促创建;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部门联动机制、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为减少因规划差异而产生的资源浪费,积极推进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与城镇规划、环境保护等各类规划的融合;大力实施矿地统筹战略,编制沛北国土空间规划和压煤村庄搬迁计划,优化沛北资源开发格局,解放地下煤炭资源,修复生态环境,促进矿地统筹发展。出台《集体建设用地退出及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办法》和《工业用地弹性供地办法》,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工业企业生命周期,分别采取缩短出让年限、租赁、先租后让等弹性供地方式;鼓励用地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标准厂房建设等途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利用率、增加容积率。该县在去年成功创建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和土地执法模范县的基础上,近期又被评为第三届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赵忠良 任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