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表彰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县

26.06.2019  18:52

  6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土地日”,省自然资源厅在南京召开主题报告会,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以实际行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为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表扬激励了2018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县(市、区)。苏州市、泰州市、淮安市3个市,以及扬州市邗江区、南京市雨花台区、常州市新北区、苏州市虎丘区、靖江市、泰兴市、苏州市相城区、无锡市锡山区、常州市武进区、泰州市姜堰区、淮安市淮安区、昆山市、南京市高淳区、宿迁市宿城区、泗阳县、宿迁市宿豫区、东台市、射阳县、涟水县、宝应县等20个县市区被评为2018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县、区。

  淮安市洪泽区、盱眙县、南京市浦口区、滨海县、淮安市淮阴区被评为2018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步奖”称号地区;无锡市新吴区、无锡市滨湖区、张家港市、盐城市盐都区、无锡市惠山区被评为2018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金奖励地区。 (吴 琼)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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