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稿)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12日至9月12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国土资源厅进行了巡视。2014年11月18日,巡视组向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统一思想行动,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整改任务。厅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务必端正态度,敢于面对批评,勇于正视问题,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2014年11月19日,厅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研究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李侃桢同志任组长,孙军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专项小组,专项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由相关厅领导担任牵头领导,相关处、室、局和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向纵深开展。2014年11月25日,省国土资源厅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研究,深刻反思,细化责任内容,坚持标本兼治,坚决整改反馈问题,坚决整顿改进作风,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及时跟踪督查问效。
(二)明确责任目标,整体推进整改工作。厅党组认真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将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主要问题,8个具体问题,分解为25项具体整改措施,做到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规定整改时间表,逐项对账销号。2014年11月底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进一步部署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通报了《江苏省第二巡视组〈对省国土资源厅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听取了各部门各单位整改措施情况汇报。2014年12月31日,要求各单位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报送整改落实结果。厅党组书记、厅长李侃桢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多次召开党组会、办公会协调督办。相关厅领导认真落实厅党组相关要求,整改情况亲自把关,逐一落实。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具体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注重建立长效机制。省厅在成立整改落实专项小组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督促检查,针对每一项具体整改落实措施,点对点具体指导,面对面传导压力。针对巡视反馈意见,目前已修订原有制度11项,新出台制度23项。到2015年1月中旬,根据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意见分解的8项问题,25项整改措施中22项已整改到位,还有3项需要有个过程才能落实到位,正在强力推进。
二、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到位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在征地拆迁等方面多层次、多单位相继发生腐败,“两个责任”落实还有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的总要求。出台了《中共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组(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暂行)》,进一步明确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纪委)监督责任内容。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李侃桢任组长,厅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开展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织9个检查考核组由厅领导带队对13个省辖市国土资源局、3个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和8个厅直属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书面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二是强化纪检组的监督责任。驻厅纪检组按照“三转”要求,进一步突出主业,对系统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进行清理规范,截止2015年1月12日,已清理完成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辖市局分管其他业务的内设纪检组长(纪委书记)11人,清理兼任其他职务4人,清理县(市、区)局分管其他业务62人,清理兼任其他职务14人。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市局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述职述廉,纪检干部交流任职,进一步提升了监督力量。对拟任用干部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廉政监督办法(暂行)》,提出了廉政监督意见。认真调查核实省委巡视组转交的举报件和举报信息,已全部调查核实并按时反馈。三是健全完善土地管控长效机制。研究出台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征地程序,建立门户网站征地信息公开专栏,确保征地管理工作阳光运行。省厅在全省系统推广了“全流程优化审批、全区域便民服务、全业务网上办理、全节点效能监管”的“四全”服务模式。从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行建设用地电子报件远程申报,省厅电子审查。在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写入了“坚持土地出让阳光运作”条款,对土地出让主要环节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地完善土地出让决策机制,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有案可查、永久追溯。2014年12月,会同省发改、住建部门到泰州、宿迁两市开展相关规划实施和编制情况专项实地督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向省政府办公厅提出严格土地规划刚性约束等整改措施建议,纳入拟下发的《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和约束力的通知》当中。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工作,全省已有扬州、无锡、宿迁、淮安、徐州、盐城等6市完成市本级网上交易系统建设并通过省验收,计划2015年上半年全省所有省辖市市本级网上交易系统全面建成,2015年底各县(市、区)网上交易系统全面建成。按照罗志军书记和徐鸣副省长对扬州土地出让模式调研时的指示要求,2014年11月28日,省厅在扬州召开了全省建设用地全程管理工作推进会议,总结推广扬州市土地“阳光出让”主要做法和经验,并对全省建设用地全程管理工作进行部署。为完善土地出让公告审查制度,严禁在土地出让过程中设置限制竞争的排他性条件,我厅已完成《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发布审查办法》的修订工作,待批准印发实施。四是开展案件剖析和专项整治。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检察院进一步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召开了两次联席会议,通报信访案件查办情况,对全省国土资源领域职务犯罪35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汇编成册后下发至全系统,用身边发生的案例对系统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在全省系统范围内开展“清风行动”。创新以“全流程优化审批、全区域便民服务、全业务网上办理、全节点效能监管”为内容的“四全”服务模式,从最基础的业务工作抓起,优化审批流程。探索“大监察”监管机制,科学整合纪检监察组织架构,建立健全科学工作机制,强化全节点效能监管,集中力量督查督办。
2、关于部分厅直属事业单位虚开发票套取现金、购买商场购物卡券的问题。
一是开展财务审计专项核查。针对审计中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问题,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会同厅财务(审计)处组成联合调查组,对5家直属事业单位劳务费和评审费等不合理支出进行了清查,对有关单位的财务凭证进行逐一比对核查分析,召开专题通报会,对被核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5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厅党组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各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厅党组要求,各事业单位及时开展了自查自纠,制定完善了《劳务费评审费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开展购物卡储值卡专项清理,完善劳务费报销手续,对外协服务费、专家技术咨询费财务实名制报销,借助信息化手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下发了《关于加强省厅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用各类资金购买购物卡等有价证券,对虚开发票、隐瞒支出内容的一律不予报销,要求对本系统内工作人员与职务有关联评审活动的一律不得发放评审费。出台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管理进行明确规定。
3、关于个别单位存在设立小金库、超标准发放奖金、滥发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认真调查核实。驻厅纪检组专门进行沟通核实,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按照巡视组要求及时落实。省财政厅按省纪委要求派人和江苏润华会计事务所一起对 “小金库”问题进行进一步核实。二是开展专题清理清退活动。对2003年至2013年工会账目进行了梳理,清理了违规入工会账户的资金,并对超标准发放的奖金进行了清算。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的制度规定,制定了“采购装备设备管理暂行规定”、“专家咨询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修订了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的管理。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方面
1、关于违法占地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综合执法共同责任不落实等方面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力度。省厅主要负责人多次带队对执法情况和违法用地情况进行督查,对主要问题进行点名通报,同时,加大了对重大典型案件曝光通报和公开挂牌督办力度,在门户网站及省内主流媒体上公开挂牌督办了14宗土地违法案件,强化对土地违法重点地区的查处。二是严肃问责处理。根据卫片执法情况,省政府警示约谈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14个县(市、区),对国土资源部反馈问题突出的1市6县(市、区)卫片执法成果数据进一步核实,视情启动问责程序。针对违法突出的地区,对泗洪县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对执法监管情况实行综合评价考核,提请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省厅出台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系统综合执法监管工作的意见》,全面提升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综合执法监管工作水平。出台了《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根据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行执法监管情况综合评价考核。四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按《厅干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制度规定操作,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增强干部的担当精神和应对能力。2014年11月,与省委组织部共同组织了全省第十四期国土资源管理专题研究班,邀请部、省相关领导对执法、耕地保护等业务进行培训指导,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五是在绩效考核和干部考评机制中加大了依法依规行政的权重,将依法依规用地作为重要依据,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考核评价。
2、关于在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监督验收把关不到位等方面问题。
一是针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发现的问题,与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对资金的预算、财务核算、监督检查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力度,严格项目资金预决算审查,强化绩效考核,提高财政使用收益。二是出台了《江苏省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按照简政放权,规范管理的要求,细化验收程序,强化全程监管,明确相关部门及省、市、县各层级职责和责任。三是结合2014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按照省纪委弘强书记在联系省厅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有关要求,把纠正“四风”作为重要内容,各级班子及成员重点就作风漂浮、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逐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关于部分单位套取财政资金、违规发放福利,财务和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套取财政资金问题。责成相关市局将资金上缴财政专户,撤销了该局在江苏银行和工商银行两个账外账户,并完善财务手续。上交省厅的土地规费已按审计要求全部结清,全面落实整改。此前省纪委已要求徐州市纪委调查处理,对相关人员作出了处理。省厅也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强化了财务的监督。二是加强财务管理。针对系统财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2014年12月,专题对财务人员开展了培训,就规范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严格支出管理和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等方面对系统财务专题讲解。2015年1月出台了《关于加强省厅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支出管理和原始凭证的审核,杜绝资金漏洞和腐败隐患。研究财务处与审计处分设的方案。三是按照不留死角的要求,严格规范公车使用和办公用房清退。先后出台了《关于规范厅机关工作用车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范公车管理。不定期对停车场公车停放情况进行暗查,在全省系统内开展专项督查,省厅通报处理了2起违反公车使用的违纪案件。厅机关办公用房已按省委要求统一进行了清理,对超标准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整改,并接受了省清房小组的专项抽查。四是清退违规福利。相关单位已将违规发放的实物福利折合成人民币进行了清退。五是鉴于徐州市纪委对相关市局套取财政资金的有关问题正在核实调查中,待结果出来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和权限,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三)干部任用管理监督工作方面
1、关于县处级干部超职数配备、少数干部长期任职未交流的问题。
一是严格职数管理。从2014年12月起,对系统新选配的厅管干部严格执行职数预审制度,提前开展职数预审,认真制定消化方案,及时上报组织部门审批,已有2批次8个职位经过了预审。二是积极消化“超配”干部。厅党组专题研究“超配”干部消化的操作办法。工作中准确排好节点、认真制定计划、严格组织实施。积极争取省委组织部和地方党委支持,将系统科级超配干部纳入了地方统筹考虑,努力实现系统干部“超职数”配备消化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确保按省委组织部要求在2016年底前消化结束。截止2014年底,全省系统已消化超配干部9人。三是大力推进干部轮岗交流。2014年下半年以来,我厅按照《厅干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积极畅通干部交流渠道,通过转岗、转任、挂职、分工调整、扩大与地方干部交流等措施,加大系统干部轮岗和交流力度,把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作为轮岗交流重点。去年12月,厅党组对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以及一个省辖市局8名处级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其中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2名。2014年,轮岗交流26名干部。
2、关于厅系统多家单位财务管理松懈、制度不健全及审计整改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一是下发了《关于加强省厅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基础工作、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基金计提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和人员,加大督查查处力度。二是出台了《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了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制度执行力。三是加强审计问题整改力度。针对“3个易地补充耕地重点项目未完成”问题,按照省易地补充耕地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已申请撤销的相关地区荒草地开发项目和土地开发项目及时办理撤销手续,收回资金。目前所涉及的相关地区的土地开发项目资金已收回并入财务凭证。 针对有关事业单位注册成立的公司存在的问题,已要求按照有关企业管理制度,通过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方式完善有关手续。四是落实事业单位审计整改。针对部分事业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截止到2014年11月,相关单位已根据项目完成进度,将项目所涉及的协作费支付给项目协作单位,将征地业务费支付给地方市县国土资源局。因项目尚未完成等原因形成的剩余往来款,待项目验收后,按财务制度及时支付。
三、坚持常抓不懈构建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深化“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制度建设,狠抓“四风”问题,坚持抓常抓细,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在全省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全过程。
(一)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厅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的指示和要求,以本次巡视作为重要契机,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绝不漏掉一个问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跟踪督查,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
(二)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将“两个责任”执行情况作为厅党组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做到知责明责,践责督责。针对此次巡视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强化党组“一岗双责”的担当意识,做到工作上一波一波施压,作风上一圈一圈拧紧,制度上一项一项立规。支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问责追责,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严从实,认真汲取本次巡视提出的在土地出让、财务审计、作风建设、干部管理和问责监督等方面问题的教训,厅党组将进一步聚共识,见行动,严问责。注重把建设法治国土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出发点,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举一反三,进一步形成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形成良好的作风养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督查室,电话:025-86599647;邮政信箱:江苏省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省国土资源厅督查室,邮编210017;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中共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党组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