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报表扬江苏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有力有效
本报讯(记者黄 伟) “五一”前夕,国务院通报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区,予以表扬激励。具体到江苏,省级层面、部分设区市和县(市、区)榜上有名,其中南通收获最大。
张家港市推动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工作及时到位、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将被工商总局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社会共治、风险分类监管、大数据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优先考虑批准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
江苏省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成效较好,科技部、财政部分配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时,管理因素权重按满分计算,加大资金倾斜支持力度。
江苏省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财政部将对我省推荐的财政管理工作先进典型市、县(市、区),利用督查收回的专项转移支付沉淀资金等予以奖励,每个设区市奖励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奖励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海安县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成效明显、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将在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评审时予以优先支持,对进入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名单且通过评审的新建项目,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项目奖励800万元。此外,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PPP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时,给予优先倾斜和支持。
南通市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金融创新和风险防范等工作成效较明显,国家发改委自今年起两年内,对南通市域范围内的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实行“直通车”机制,即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不需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
南京市江宁区、如皋市、海安县、高邮市、泰兴市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成效较好、闲置土地较少,国土资源部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每个县(市、区)奖励指标1000亩,在今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纳入计划执行管理。
南通市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工信部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布局、“中国制造2025”城市、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等试点示范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泰州市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国家发改委将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在重大政策先行先试、重大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落地上予以倾斜,在创新转型发展、创新创业、“互联网+”等有关工作或项目申报中予以优先支持。
江苏省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任务完成较好,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安排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和支持。
启东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我省后,由省里按一定比例或额度给予奖励。
江苏省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在我省安排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从该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总量中单独切出4%的比例予以资金倾斜;在安排年度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时,通过工作绩效因素(占10%的权重)予以资金倾斜。
南通市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保部、财政部在中央财政年度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下达我省后,由省里安排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南通市、南京市江宁区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且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在今年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中予以“免督查”。
据了解,上述表扬激励的“大礼包”将在今年兑现到位。近期,我省也将对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部分设区市、县(市、区)进行配套激励,建立健全奖惩分明的正向激励和整改问责机制,让政策、项目、资金更多地向有作为、敢担当的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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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