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扬州城市总体规划

11.11.2015  10:07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批准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原则同意《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总体规划》是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扬州城市发展建设的蓝图,是扬州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城市定位


  《总体规划》明确了扬州的城市定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具有传统特色的风景旅游城市。


  空间形态


  在城市空间形态上,市域将形成沿长江的沿江城镇带和沿淮安-江都交通廊道的城镇发展轴;中心城区将强化城市东西方向的联系,结合廖家沟、夹江、仪扬河等水系形成两条生态隔离廊道,以文昌路公共中心轴、瘦西湖-古城-古运河文化轴、江都南北发展轴为纽带联系五个城市分区,构建“两廊三轴五区”的总体空间布局。


  城市规模


  预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30平方公里以内。


  开发管制


  《总体规划》增加了空间开发管制内容,划定了城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强化了对城市水体、绿地、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线和基础设施的管控;充实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内容,构建历史城市、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古迹四级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体系;提出了整体保护历史城区的景观特征及周边环境,小规模渐进式推进老城区有机更新的规划对策;形成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有机交融,古城风貌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的水绿交融的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