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推广支持创新改革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大支持创新的力度,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创新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将在全国或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内,推广涉及四个方面共13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
在科技金融创新方面,推广“以关联企业从产业链核心龙头企业获得的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融资服务”、“面向中小企业的一站式投融资信息服务”、“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等3项改革举措,进一步创新政府引导、民间参与、市场化运作支持企业融资的服务模式,拓展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渠道,提高金融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发挥金融工具的助推作用。
在创新创业政策环境方面,推广“专利快速审查、维权、确权一站式服务”、“强化创新导向的国有企业考核与激励”、“事业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使用”、“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等5项改革举措,进一步健全相关激励政策,维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创新者的合理收益,为创新主体松绑减负,营造激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通知》也在外籍人才引进、军民融合创新等方面推出了改革措施。
中科院应用生态所客座研究员吴琦表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首先,结合中小微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发展阶段,要加快供应链金融、专利权质押融资等服务模式创新,搭建面向中小企业的一站式投融资信息服务体系。其次,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欲望,增强创新活动的有效性,营造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最后,要从薪酬、编制、外籍人才居留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引进人才的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