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出台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意见 五大渠道确保人人获助

21.11.2014  13:07

      近日,南通率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推进南通市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监护缺失、监护失当、身受侵害、生活不保等遭遇困境的九类需要帮扶救助的未成年人为社会保护对象,并将依托救助机构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立以12355热线为核心的未成年人综合在线服务体系,24小时接受求助,编织好社会救助的安全网。

      《意见》明确了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发现报告的五个渠道:一是民政部门会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社区(村居)为单位,对困境未成年人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并及时更新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档案;二是教育部门对在校困境未成年人信息进行排查;三是公检法司等机关排查服刑人员子女和在执行公务中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四是各类医疗机构及时通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被遗弃未成年人信息;五是在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立“一个微信公众号、一个QQ号、一个社会网站、一个热线电话、一个工作系统”的综合在线服务体系(协调处置指挥平台),24小时畅通接受社会各界和困境未成年人的报告和求助。

      《意见》明确南通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目标是要实现“六大保护、三项机制、一个格局”,即要对困境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保护、教育保护、司法保护、就业保护、医疗保护和精神保护等“六大保护”;要强化社区保护和服务,构筑网络化的发现、保护和救助“三项机制”;要凝聚各方资源,建立“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加快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格局。

      《意见》还规范了从发现、报告、响应到帮扶救助的一系列工作链,并编制了困境未成年人监护转移或替代照料审核表和困境未成年人护送对接流程图,确保了家庭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为将帮扶的触角深入各个角落,织起严密的保护之网,《意见》重点细化了社区(村居)负有入户走访、摸底排查、监护干预、帮扶转介、心理疏导、档案管理、跟踪回访,履行法律赋予的监护等责任,以及组织开展本辖区困境未成年人巡查、发现、报告和护送保护的工作任务。

      为协调部门工作,保障各项保护的良好衔接,《意见》要求建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分管副秘书长、民政局局长及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信息通报、议题征集、工作督办等日常工作,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做出成效,切实肩负起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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