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率先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医治弃婴和流浪儿实行先救后算
中国江苏网1月14日讯(记者 罗鹏)今天上午,江苏省政府在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去年12月26日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记者在会上获悉,到今年年底,我省要形成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体系,从生活、医疗、监护和救助等环节为全省困境儿童拉起安全保障网。其中,对弃婴和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而我省也成为全国首个从政府层面确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省份。
何为困境儿童,《意见》对此做了说明,孤儿、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和流浪儿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都视为困境儿童。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将把1类2种困境状况的儿童扩大到5类19种处于困境状况的儿童,全省约25万名儿童将因此获益。
近年来,儿童的权益保障愈发受到社会的关注,在此次《意见》中,江苏提出对困境儿童实施5大类别的社会保障,涉及生活、医疗、教育、监护、救助等方方面面。
强化基本生活保障
《意见》明确,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要参照孤儿标准落实;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则按照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80%以上发放生活费补助,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标准全额发放;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和流浪儿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费补助。
加强医疗康复保障,部分儿童纳入新农合
《意见》明确,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范围,同时继续实施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扩大“明天计划”手术病种和康复项目,为有需求的社会散居孤儿、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
此外,落实弃婴和流浪乞讨未成年疾病患者的发现、护送、救治机制,对弃婴和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医疗救治,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
完善教育保障,满足困境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意见》明确,要落实困境儿童就学资助和教育帮扶政策,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满足特殊困难残疾儿童入学需求。此外,为流浪儿童、失足未成年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健全监督保护制度,对未成年人全面施行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
《意见》明确,对未成年人全面施行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对问题家庭进行排查梳理和监督干预,对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实际上,这项工作我省已经在逐步推进,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还举了一个案例,今年初,徐州铜山区发生一起生父性侵10岁女儿的案例,当地检查部门和民政部门迅速取得联系,由区民政局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申请。
优化儿童关爱机制,鼓励社会团体参与法律援助
《意见》明确,要完善困境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参与困境儿童法律援助活动。加强失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有效衔接,完善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制度,提高社区矫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对困境儿童的精神关爱,提供专业社工心理咨询服务,培养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