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性社会团体2015年度年检拟定结论(第二批)公示
13.10.2016 18:01
本文来源: 民政厅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厅对全省性社会团体实施2015年度年检。目前已对第二批社会团体(共376家)做出年检拟定结论。现对全省性社会团体2015年度年检拟定结论(第二批)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拟定年检结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或举报。
公示期:7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1日)
电话:025-83590612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408室
邮 编: 210009
附件:全省性社会团体2015年度年检拟定结论(第二批)
江苏省民政厅
2016年10月13日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3.10.2016 18:01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