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现实需求,让全职主妇更有获得感

02.08.2018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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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质优价廉的托幼服务,提高家庭和个人经济收入、提升自身家庭话语权,公平的就业机会、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资金等是全职主妇的主要需求。为此,应引导大众将全职主妇作为一种职业给予尊重,在公共政策制订过程中关注全职主妇权益;给予有回归工作岗位计划的全职主妇创业就业技能指导培训;制定完善婴幼儿托幼服务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家庭工作和维权工作力度。

■  蔡淑敏

近日,通过对全职主妇与职业女性两个群体的调查,北京市妇联课题组发现,质优价廉的托幼服务,提高家庭和个人经济收入、提升自身家庭话语权,公平的就业机会、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资金等支持,更多社交时间等是全职主妇群体的迫切需求。

全职主妇群体发展的主要需求

根据调查,全职主妇群体的需求主要反映在婚姻家庭关系、经济地位、人际关系及发展规划等方面。

——缺乏质优价廉的托幼服务是阻碍全职主妇群体职业生涯发展的重要因素。15.80%的全职主妇家庭中有3周岁以下的孩子。全职主妇中18.6%有回归职场的需求但孩子家人无人照顾,超过30%的全职主妇希望将未入园孩子(3周岁以下)送往托儿所照看。同时,22.70%的全职主妇表示,不放心托儿所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

——提高家庭和个人经济收入、提升自身家庭话语权仍是众多全职主妇的愿望。42.90%的全职主妇希望增加家庭经济收入,38.10%的全职主妇希望提升自己的经济收入。74.20%的全职主妇每月花费来源是配偶,18.90%的全职主妇希望提高自己在家中的经济决定权,而职业女性这一比例只有8.26%。同时,27%的全职主妇希望能够提升自己在家中的地位和话语权,职业女性这一比例为16.02%。

——全职主妇更需要公平的就业机会、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资金等支持。全职主妇中50%未来五年打算继续做全职主妇,23.80%打算出去找工作,22.80%准备自己创业。在职业支持上,全职主妇中29.48%表示需要公平的就业机会,27.83%需要免费职业技能培训,26.84%需要创业资金支持;而职业女性的比例分别为27.58%、26.07%和24.39%。

——相比职业女性,全职主妇在婚姻家庭生活中遭遇性别歧视的比例较高。全职主妇在夫妻生活中遇到“夫妻间持续几天不理睬”“经济控制”“受到侮辱谩骂”“受到殴打”“限制人身自由”问题的比重分别为10.90%、5%、3.5%、2.5%和2.6%,而职业女性遇到这些问题的比例分别为8.8%、3.86%、2.1%、1.42%、1.26%。

——全职主妇对婚姻生活的满意度低于职业女性,对于家务劳动、自我发展方面的改善需求更大。职业女性对婚姻家庭生活满意度较高,为84.83%,全职主妇对婚姻家庭生活满意度为73.6%。两成全职主妇表示家务劳动事务繁重、身心疲惫,  18.6%的全职主妇表示有回归职场的需求但孩子和家人无人照顾,14.1%的全职主妇表示日常家务劳动中无人协助,10.3%的全职主妇表示与丈夫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10.2%的全职主妇表示与丈夫的交流沟通内容越来越少。超过一半的全职主妇希望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家务劳动负担可以进一步得到缓解,四成左右的全职主妇希望夫妻关系能够更加和睦。

——在人际交往方面,全职主妇需要更多社交时间。总体来看,全职主妇和职业女性对目前人际交往满意度分别占79.50%和87.60%,在人际交往希望得到改善方面,37.30%的全职主妇希望能有更多的时间参与人际交流,38.51%的职业女性希望能够结交更多的朋友,扩大自己的人际交往圈。

——全职主妇面对的外界评价压力较大,社会文化环境还需要改善。21.39%的全职主妇曾遇到周围亲戚朋友的不理解,16.28%的全职主妇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虽然有三成职业女性认同全职主妇可以更好地照顾家庭,  是女性的一种职业选择,但同时也有21.60%的职业女性认为全职主妇会遇到周围亲戚朋友的不理解,16.28%的职业女性认为全职主妇会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推动家庭主妇群体发展的建议

针对全职主妇群体个人及家庭发展需求,应采取针对性措施,尊重全职主妇的劳动价值与社会价值,倡导男女平等的性别观念。

——引导大众将全职主妇作为一种职业给予尊重,呼吁社会客观评估全职主妇家庭劳动的社会价值,公共政策制订过程中关注全职主妇权益。全职主妇是一种家庭自我服务,没有参与市场交换,没有被纳入国家GDP统计,但这并不意味着全职主妇就没有创造价值。需要引导全社会逐步认识到家庭劳动对社会的价值和意义,将全职主妇当作正常职业的一种予以认识,尊重女性回归家庭的自主选择。需要进一步完善婚姻法,肯定和保护全职主妇的劳动和付出,建立一套对全职主妇工作价值的评估体系,在家庭政策、财政税收、社会保障、公共福利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予以考虑,为全职主妇提供社会政策支持,保障全职主妇利益,提升全职主妇作为职业的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

——给予有回归工作岗位计划的全职主妇创业就业技能指导培训。近半数全职主妇在完成照顾家人的任务后,有回到工作岗位或自己创业的打算。针对这一部分全职主妇群体,应鼓励其保持终身学习的精神,通过方便的学习平台不断学习各种技能。应进一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加大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引领女性投身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扩大公益性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对全职主妇的覆盖率,针对全职主妇从事灵活就业机会多的特点,提供更多电子商务、理财等技能培训。提供更多公平的资金支持机会。

——制定完善婴幼儿托幼服务相关政策,发展多样化托幼服务。质优价廉的托幼服务,是全职主妇和职业女性都迫切需要的。建议政府应加强学前教育立法工作,完善和制定1~3岁托幼的相关政策,对不同类型的托幼机构明确资质认证、监督管理以及相关财政支持政策,激发公私立幼儿园提供托幼服务的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托幼服务,仿效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立政府主导的社区托幼站点,持续推动1~3岁托幼工作发展,逐步建立起适应新形势需求的多元化托幼服务模式。

——应进一步加大家庭工作和维权工作力度,提升家庭文明程度,提升女性维权意识。调查显示,“夫妻间持续几天不理睬”“经济控制”“受到侮辱谩骂”“受到殴打”等家庭暴力现象仍然存在,全职主妇在家庭中也存在被家人忽视,家务劳动协助缺乏,情感支持缺乏等问题。应广泛提倡夫妻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等现代家庭文明理念,鼓励丈夫更多地参与家庭事务,帮助全职主妇减轻家务劳动压力。进一步推动反家庭暴力法地方立法,在公安机关建立反家暴工作机制,开展基层紧急救助(家庭暴力)庇护站建设试点工作。

——继续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营造有利于女性发展的文化环境。全职主妇对于“男性应以社会为主,女性应以家庭为主”“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等传性别分工模式的认同度还相当高。妇联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注重引导女性提高主体意识,使其自觉认识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地位和作用,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加强对媒体特别是网络、电视等大众传媒的引导监督,抑制和消除社会文化中对女性的歧视和偏见,积极营造有利于女性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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