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四部门联合执法整治建设工地扬尘

15.05.2015  15:03

  5月13日上午,海安县城行政中心西侧某建筑工地因裸露地面作业扬尘,严重污染环境,被有关部门责令限期5天内进行整改,如在规定期内整改不到位,将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罚。这是海安县政府组织的城区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扬尘治理组联合执法的情景。

  为治理城区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扬尘,海安县政府组织环保、城管、住建、建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筑牢扬尘防治责任网,控制扬尘污染。

  此次整治范围为南至黄海大道两侧、西至如海河、北至新通扬河、东至老204国道两侧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检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围挡;主要道路及操作场地地面是否按规定作硬化处理;现场裸露土土方和易扬尘材料是否覆盖;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理等10个方面。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参加督查的相关部门紧密协作,联合执法,从严查处,果断执法,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长效监管,努力提升城市档次和品位,争创生态城市。(徐泽余  秦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