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局“四抓四提升”全面推进法治统计建设
南京市统计局以“法治立统”为引领,以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和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抓手,从完善统计法律制度建设、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夯实基层基础等四个方面入手全面部署2015年统计法制工作,为新常态下深化统计改革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抓统计法律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理念。结合《江苏省统计条例》实施情况,针对南京统计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开展调研,积极完善相配套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南京市统计信用信息资源管理库,对辖区内“四上”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全市统计执法工作实践,出台《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量化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全面实现统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抓普法宣传载体建设,提升法制宣传成效。以“9.20”、“12.4”、“12.8”等主题普法宣教日为节点,以统计法知识竞答、广场宣传、普法演出等新颖、有效的形式推进统计法制宣传不断深入;以宣传折页发放、公共媒体平台播放、微博微信互动等方式积极扩大普法的社会影响和受众面;精心组织统计“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六进”活动,做好自查自验,查漏补缺,圆满完成统计“六五”普法各项任务。
三是抓统计执法重点环节,提升法治保障能力。积极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突出开展“四条红线”执行情况、专业数据质量、统计基础建设等情况重点检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设立市、区两级统计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对统计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曝光一起。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建全市统计执法人才库,通过专题培训、案卷评查、以案代训、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统计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
四是抓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规范化水平。积极稳步推进统计行政指导,通过日常统计业务管理和统计检查,认真落实《统计法》和《江苏省统计条例》有关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相关制度规范,指导帮助基础工作薄弱地区和单位强化统计规范化管理;培育1-2个统计基层规范化建设示范典型,扩大引领示范效应;不断完善基层统计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提升基础建设成果,以规范化建设促统计法制基础提升。
来源: 南京市统计局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