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丰县警方“四抓”举措着力构建警民和谐关系

06.07.2016  02:10

  为进一步拉进警民关系,丰县县局紧扣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新期待、新要求,以入户调查、破案攻坚、为民服务、走访评议为抓手,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着力构建警民和谐关系。

   一、抓入户调查,在见警率上做文章。 一是扩大走访覆盖面。以社区网格为载体,按网格布局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每人、每日、每周的序时入户走访进度,推行弹性工作、错时工作、预约上门等工作法,切实将警力下沉到底,确保走访不漏人、不漏户,实现社区、村落、网格全覆盖。二是完善警民联系方式。在发放警民联系卡、警务宣传栏公示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灵活应用QQ、微博等网络媒介和街面、居民小区LED显示屏等新型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推介社区民警,拓宽警民联系新途径,扎实提升见警率、知晓率。三是丰富走访内容。县局将入户调查与警群共建、社会治安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工作相结合,从范围、内容、形式上做到全覆盖,走访中除按要求登记、采集基础信息外,兼顾可疑物品信息、群众反映线索,维稳社情的收集,注重筛选、甄别有价值案件线索,服务打处、扩大绩效。

   二、抓破案攻坚,在群众安全感上求实效。 一是加强动态防控。结合全县发案实际,县局积极制定优质高效的动态防控措施,白天及上半夜实行亮灯巡逻,重点加强街面、主要路段、重点部位的巡逻防范,震慑犯罪、压降案件;下半夜实行蹲点守候,重点在重点路段、部位进行设卡、伏击,检查来往行人和车辆,力争抓获现行,提升打处绩效。二是强化小案必查。县局严把小案受理、立案关,以破大案的手段查处小案,规范小案的接警、勘查、立案、录入、证据、追赃等工作流程,认真落实“每案必勘”规定,充分发挥“小案侦破”在打击犯罪中的核心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牵引作用,切实满足群众的安全感。三是开展个案返查。坚持对各类案件当事人、受害人定期回访,组织刑侦、法制等部门警力,定期对在侦案件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当事人、受害人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及时发现和纠正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群众的解释、教育、疏导工作,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预防和减少涉法信访的发生,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三、抓为民服务,在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 一是抓便民服务,树公仆形象。严格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是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积极拓宽工作思路,优化“一站式”、“一条龙”绿色服务通道,推行“代办”“留办”“上门办”等岗位延伸服务,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辟网上咨询、受理、审批等服务新途径,不断打造窗口服务新形象,实现“零距离”接触,真正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二是抓结对帮扶,树爱民形象。主动了解暂住在社区内的经济拮据、生活困难等外来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及时向当地村委社区汇报相关情况,以“挂钩帮扶”为平台,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将公安机关和区党委的关心和善意覆盖到全体村民社员。定期到鳏寡老人家走访,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民警关心和社会的温暖,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架起警民的“连心桥”,努力营造和谐警民关系。三是抓经济发展,树惠民形象。紧扣经济发展规划,找准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为引进的大项目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上门服务、跟踪服务;推行电话预约服务;实行项目消防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和一次告知制度,对项目审批过程、时限全程督办,最大限度节省项目资金投入、提高建筑使用面积、节省施工时间,切实为大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抓信息反馈,在走访问计上求突破。 一是征求意见建议。坚持民意主导,通过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和个别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走访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贫困户、老上访户等群体,广泛征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切实了解社情民意和群众所思所想、所需所盼,全面掌握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策于民,为深入开展群众工作创新工程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紧抓问题整改。在整改过程中,着重加强交流沟通,及时告知整改进度,做到热情回复、耐心解释,努力实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三是加大跟踪反馈。县局高度重视跟踪反馈工作,严格责任督导,通过明确局领导负责对分管部门和联系点派出所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办,构建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办理民警为直接负责人的责任体系,切实做到责任到人、问责有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有效促进工作质态稳步提升。(徐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