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四举措力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14.11.2015  04:04

      近日,昆山下发通知,引导各区镇狠抓四项举措扎实加快推进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普查机制”。在成立各区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地名普查办公室基础上,在所辖村(居)成立地名普查工作组,专门负责开展地名普查。地名普查办公室制定本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科学部署工作进度,序时推进普查工作,监督检查任务落实,协调各部门更新完善相关数据信息,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负责按时上报普查成果,确保2015年底完成普查工作总量的40%。

      二是召开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各区镇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召开辖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会议,再次明确地名普查的目的意义,普查范围、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制定宣传方案,通过横幅标语、海报、宣传折页、宣传栏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地名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明确职责,加强“指导督查”。进一步明确各区镇各成员单位职责,完善协调机制,强化对各基层组织(村、社区)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做到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方法步骤、统一工作进度、统一工作流程,及时掌握各村、社区的普查进度,确保地名普查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四是做好后勤保障,抓好“经费落实”。各区镇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物力、财力保障,积极争取、尽快落实本级地名普查配套资金,将地名普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抓紧采购普查设备,配备专用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利用地名普查成果,印刷出版区镇行政区划图,用于区划调整、辖区经济发展和其他地图相关工作,将普查工作与成果转化有机结合。把区镇级行政区划图印刷出版、地名普查过程用图相关经费列入2016年财政预算,确保2016年普查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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