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噪声污染 南京将给广场舞“立规矩”

29.05.2015  21:21

   新华报业网讯 跳广场舞的音乐、深夜的汽车鸣笛、楼下餐馆的通风机……这些生活中的噪声污染该如何防治?29日,南京市人大“金陵民声——热点网谈”栏目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网谈,8位人大代表、环保专家和网民围绕环境噪声问题展开热议。

  “《小苹果》在跳广场舞的人听来够带劲儿,我们住附近的人听着就是刺耳的‘农业金属乐’,广场舞的大喇叭也该管管了吧?”在讨论中,网友关于广场舞扰民的吐槽颇多。鼓楼区阅江楼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陈兵回应,南京市城管局已经编制了《南京市公园广场健身操(舞)规范化管理意见》,正在报市政府审定。“对经监测评估可能产生噪音扰民的区域,《意见》将对活动时间、广场舞音乐的音量等作出限制,要求组织者调低音量、采用无线耳机,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干扰。

  “我家住应天大街旁,夜间高架桥噪声很大,根本无法安睡,长期处在这样的环境,已经神经衰弱了。”对于网友“加油fighting”提出的交通噪声问题,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李文青提出三点建议,“对于现有路段已经造成交通噪声污染的,应当逐步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在城市高架道路两侧建设住宅,应通过建筑退让、设置隔声屏障、安装隔声窗等措施来对噪声进行控制;在今后的高架道路建设、住宅区规划中充分考虑噪声污染问题,从源头上避免其发生。

  “我家住在建邺区富春江东街,楼下有两家餐馆,晚上通风机的噪声影响休息,该向什么部门投诉?”对于网友的咨询,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委员徐中潞回应,根据国家《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工业噪声、施工噪声和商业经营活动中的噪声监管及防治由环保局负责;违规使用高音喇叭、家庭室内发出的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的噪声等社会生活类噪声的监管由公安部门负责;城市道路、铁路、船泊运输、航空等交通噪声的责任单位为相关交通设施的建设者。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鹿琳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