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尊重所有人的真实意愿”

24.11.2015  09:49

  见证生命最后一刻,助不幸者获得新生    

  新华报业网讯 他们总是出现在绝望的悲情中,见证着众多人生命的最后一刻,却又保持客观地帮助不幸者延续着生命,使素不相识的不幸者获得新生。他们就是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

  记者近日走近他们中的一员——35岁的王炜,江苏省红十字会卫生救护部工作人员、江苏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80后”王炜毕业于南京医科大学,2011年部队转业后从上海来到江苏省红十字会卫生救护部工作。

  【职责】“不是劝捐,而是告知

  “社会上有误会,以为我们是劝捐员,其实,器官捐献协调员不是劝捐员。”这是采访时,王炜的第一句话。

  告知,首先是告知公众,这样的告知是“润物细无声”。王炜记忆中,2014年江苏20岁女孩尹傲兰捐出肝肾使3人获得新生,就是尹傲兰姐姐主动提出的。

  2014年,一场飞来横祸,20岁的尹傲兰骑电动车被撞重度颅脑外伤。在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虽经医生数日全力抢救,但傲兰终因中枢性神经循环衰竭,被省专家组确定为脑死亡。尹傲兰的姐姐和父母商量,捐献妹妹的器官。姐姐说:“有次,我和妹妹看到电视里播出器官捐献的宣传片和报道,妹妹说,如果是她,她也会捐出器官,真的!所以,应该尊重妹妹生前的愿望。

  “中国传统文化里有‘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说法,这也是大量愿意捐献者的感情出发点。”王炜说,“观念的种子,要在平时播撒。播撒不是一年,也许是好几年,甚至几代人。

  告知,也通过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努力,推动医院的医生,尤其是急诊室、脑外科、ICU的医生,一起发现“潜在器官捐献者”。

  “我国每年有大约30万器官衰竭患者,而仅有约1万名患者进行了器官移植手术,无数危重病人在等待中去世。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公民去世后自愿器官捐献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所以如果被动地等到公民捐献意识大幅提升后,那大量移植受体的燃眉之急如何满足?所以需要主动到医院去告知,告知医生,告知病人。”王炜说。

  “全省目前56名器官捐献协调员中,红十字会协调员24人,其余32人来自医院的OPO(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我们和医院OPO的器官捐献协调员一起,在全省各地各家医院跑,向那里的医生宣传这项工作,并请他们配合,如果发现潜在捐献者请他们第一时间上报医院和国家器官分配系统。得到信息后,我们再来和家属们面对面地告知和交流,专家组鉴定认为符合脑死亡的,家属愿意捐献并且签字后,我们才启动器官捐献的程序。”王炜说。

  【细节】每位直系亲属都要签字

  2010年3月开始,我国开始在江苏、天津、辽宁、上海等地试点公民辞世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2010年3月到2011年7月,江苏一例器官捐献都没有!

  零的突破出现在2011年7月,一突破就是两例。2011年7月1日,两名捐献者分别在南京、无锡捐献器官,他们捐献的器官成功移植给4名危重病患者,还使得4名患者重见光明。

  王炜回忆说:“南京55岁的林先生,2011年6月27日因大面积脑栓塞住进医院,病情不断加重,林先生曾向家属表达过捐献器官的意愿,为此,他的儿子与南京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沟通,替父亲填写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2011年7月1日林先生病情恶化,抢救无效,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确定脑死亡并签字后,由江苏省和南京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现场见证,江苏省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成功获取了一个肝脏和两个眼角膜,林先生的儿子在为父亲办理器官捐献手续的同时,自己也填写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

  器官捐献,捐献者的每一个直系亲属都要同意,缺一不可。有一次,当直系亲属都同意签字后,捐献者的父亲悄悄告诉王炜:“其实,孩子的亲生母亲不是现在的继母,她在隔壁村……孩子很小的时候我们离婚再婚的,就没告诉孩子真相。”于是,所有的程序停下,找到孩子的亲生母亲,告知并获得同意和签字后才继续。

  也有因为直系亲属中有反对的,最终没有捐献成功。有一次,泗洪县一位50多岁的男子突发意外脑死亡,两个弟弟在上海打工,知道器官捐献的事情,他们提出“哥哥一辈子未婚,但是人爱行善,村里谁有困难都主动帮忙,生前也表示死后捐出器官”。但他的两个妹妹在村里,怎么也不接受,“不行,死后不能完整走,村里人会怎么说我们啊!

  王炜坦言,有的远亲虽然没有签字权,但反对的态度坚决,或者亲戚里有人多说一句话,有签字权的直系亲属就有可能改变主意。虽然遗憾,但是我们也尊重每一个家属的意愿,因为这确实也是他们的权利。

  【尊重】尊重所有人的真实意愿

  记者和王炜交流时,感悟最多的就是一个词——“尊重”。

  尊重每一个生前有意愿捐献器官者和他们的家属。这样的爱心和希望延续亲人生命的心意,值得任何人尊重。这样的尊重体现在:尊重科学对于死亡的客观判断,在宣布死亡不可逆转的前提下,器官捐献协调员作为中立第三方见证这样规范的每一步程序,直到捐献者的身体被医生认真缝合、恢复原貌,仿佛从未被“打搅”。

  尊重每一个拒绝的家属,包括生前暂时没有捐献意向的他们。因为这是每个人的权利,即便无数等待器官移植的人在濒临死亡中充满期待,但是每个人的选择权都该被尊重。

  尊重这样增长的捐献数字。因为每一个数字背后,都凝结着来自各方面的播种收获以及“无心插柳”,我们也尊重这样也许并不急速的上升,因为趋势不可阻挡,但是稳步上升意味着理性和每一个意愿的真实表达。

  除了前期与亲属沟通交流以外,器官捐献协调员们的工作还包括协助家属办理捐献手续,对器官获取手术进行见证和监督。“手术前,所有人都要对捐献者的遗体默哀,手术后OPO的医生会仔细缝合并且维护外观,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绝对尊重遗体遗容、并最后恢复遗体原貌。”王炜说。

  做完手术缝合后,器官捐献协调员还要做好捐献者的善后工作,组织人员给遗体穿上寿衣,整理遗容,协助家属进行遗体运输、火化等,还要配合红十字会开展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行动。“如果是外地的捐献者,我们还要协调配合其家属将火化后的骨灰送回老家,让捐献者落叶归根。”王炜说。

  【变化】一组数字背后的意义

  王炜告诉记者一组数字——

  中国器官捐献年度统计:2011年捐献者人数132人,捐献器官数量374个;而2014年捐献者人数达到1699人,捐献器官数量4548个。截至2015年9月20日,全国累计完成器官捐献4548例,得到有效救治的器官衰竭患者12793名。

  江苏省器官捐献年度统计:2011年捐献人数10人,2012年17人,2013年16人,2014年56人,2015年至9月底实现捐献82人。

  数字不说话,但是身处其中的人们,能真切感受到变化和意义。王炜说,很多亲属愿意捐献,大多出于两个原因。一个是想让亲人的生命在新的身体里得到延续,“以另一种方式活下来”;还有的觉得,人死不能复生,如果帮助别人也是一种义举和善缘。

  按照国际惯例,捐者和受者信息应“双盲”,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问题。“这时候,我们作为中立第三方的作用又显出来了。”王炜说,“如果有捐者想知道,受者身体恢复得怎么样?我们可以去问受者的近况并转告捐者的家人。有时候,反馈情况后,捐者的家人轻声说一句:‘哦,他(她)活得好好的就好。’这句话,能让我感动半天。

  本报记者 沈峥嵘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