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商贸流通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2.06.2015  14:42

 


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商贸流通领域夏季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


根据省安委会夏季安全生产会议、省消防安全夏季消防检查协调会和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为切实做好全省商贸流通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夏季已经来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进入了事故易发多发期。各地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紧迫性、复杂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要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2015〕19号)、省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的通告》以及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切实加强商贸流通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切实把商贸流通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 开展自查自纠,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各地商务部门要立即组织商贸流通领域责任单位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特别是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餐饮住宿企业、加油站点、油库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商贸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生产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的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跟踪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各地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必须于6月20日前完成。


三、 加强值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商务部门要加强夏季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值班工作,落实责任企业单位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做到值班在岗在位,不得擅离职守。商贸领域大型企业在开展重大促销活动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制定促销活动相关消防、安全等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措施,加派人员维护秩序,做好疏导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者突发事件,要及时、有效妥善处置,避免事故扩大,同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四、组织全省督查 ,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在各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6月下旬,省商务厅将组成督查组,分赴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对商贸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地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完备值班值守制度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等情况,督促全系统和有关单位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江苏省商务厅


                         2015年6月9日


来源:( 江苏省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