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首开LV商标侵权案今宣判 商户售假商场连带有责

13.11.2014  20:13

   中国江苏网11月13日讯 (记者 刘虹 实习 朱雯) 历时4个多月,闹得沸沸扬扬的“LV来锡打假维权”一案今日落锤: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商场经营管理者和商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路易威登经济损失4.2万元;招商城公司、招商城市场管理公司负连带责任,对其中的10120元承担连带责任。
 
   事件回顾:LV首次在无锡打假 索赔30万

  两年前,路易威登开始在重庆、上海、天津、南京等多地发起打假行动,今年,这把火烧到了无锡。5月6日下午,法国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起诉的两起商标侵权案件在无锡法院正式立案(详见本网6月24日《LV来无锡打官司 要求商户及招商城连带赔偿30万》一文)。这也是无锡地区法院首次受理LV商标侵权民事案件。

  因商标被侵权,LV(路易威登)公司将无锡招商城及两商铺告上了法庭。状告无锡招商城摊位经营者李老板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无锡招商城因为商户侵权行为提供便利与帮助而作为第二、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并索赔30万元。

   是否该负连带责任 各家都觉得自己“很无辜

  虽然牵扯进了“LV”这样的国际知名奢侈品牌,但涉案的不过是位于无锡招商城内一个仅约7平米的商铺。该摊位经营者李某表示,为了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他就把店铺转租出去了。实际经营者是承租商铺的郭某,营业执照年检费用也由郭某承担,自己并没有参与实际经营管理,仅收取租金,要承担侵权责自己有点不能接受。

  另一方面,承租商铺的郭某也觉得自己“无辜”,据他透露,自己是在招商城做靓仔装的,主要卖衣裤。“皮带是我拿货时用来搭配的,家家户户都这么弄的。没考虑过皮带是侵权”,郭某说,“我和父母没什么文化,至今都不知道是哪条皮带侵权了”。

  招商城公司和招商城市场管理公司则认为,在收到LV的“侵权”函件后已转交给所有商户,已尽到相应义务。此外,商城作为民营企业没有执法权,跟商户签订的不过是房屋租赁协议,合同期间只能要求商户不得进行违法经营活动。就商户是否存有违法经营活动须经工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一经认定招商城才有义务协助管理。未经相关部门认定,招商城不可以违约要求商户停业整顿。

   转租方承担连带责任 管理方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而李某作为侵权案中的商铺业主,虽然只是将营业执照借予郭某使用,但收取了远远高于招商城的约定租金来获取利益,因此也应当对郭某经营行为产生的赔偿损失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而招商城公司、招商城市场管理公司为李某、郭某的侵权行为提供便利和帮助,其函告招商城公司、招商城市场管理公司后,也未采取及时有效措,应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

   招商城今后路在何方?新区法院为其支招

  在此次的LV商标侵权案中,无锡招商城市场内存在的管理疏漏不容忽视,为此,法院为其提出三点建议:一、加强对商铺转租行为的管理;二、加大对商标权利人发函投诉的处理力度;三、妥善使用租赁合同中的解除合同权。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