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人生产销售假药案被法办 仪征检察提抗案获精品案例

07.04.2017  10:06

  4月6日,由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何爽办理的“刘文静等5人生产、销售假药案”,在该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的“刑事抗诉质效年”专项活动中,被评为。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何爽同志凭着扎实的理论功底,敏锐的发现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发现了刘文静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的抗诉线索,经提请抗诉,扬州市中级法院采纳了全部抗诉意见,将被告人刘文静的刑期从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改判至十年。该案的成功办理,受到了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还作为典型案例被写进了今年江苏省、扬州市两级人代会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