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律师主动当好“四员”

19.11.2016  01:35

今年以来,响水县司法局加强律师执业能力建设和诚信建设,引导他们当好“四员”,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是当好信访群众“咨询员”。积极协调安排好业务时间,根据值班表按时参加信访部门、人民法院和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耐心细致接待信访群众,听取信访群众诉求,认真研究信访事项,科学提出法律意见,为信访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是当好依法维权“引导员”。以有利于解决信访事项、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信访案件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有效化解。

  三是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通过发挥法律专长和熟悉司法实务的优势,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让信访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当好信访部门“服务员”。依法服务信访部门工作,参与信访部门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会商和信访积案、重复信访事项化解,协助相关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调处矛盾,促进信访案件化解。

今年以来,全县律师接待来访群众500多人次,调解信访矛盾纠纷38起,引导群众依法维权300多人次,参与政府信访问题会办12次,充分发挥了律师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