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响水一城投项目未批先建 先抢工后停摆

15.04.2015  09:02

  江苏省响水县“绿岛小夜曲”项目在抢工上马建成后,至今沉寂快2年半了。

  这个一度被地方高度重视、斥重金打造的商业休闲项目,位于国家二类开放口岸陈家港。3年前,盐城市曾在这里召开过一次现场会办会,提出“要采取超常规举措,合力推进陈家港港城快速崛起,把陈家港港城建设成为在周边区域规模最大、品位最高、功能最全、形象最好的港城”。

  陈家港的综合配套建设布局由来已久。时间向前推至2010年11月,“绿岛小夜曲”作为港城重点项目动工,响水县城市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响水城投)将工程以BT方式交给了江苏宏盛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下称宏盛建设)承建。2012年11月,项目一期完成竣工验收。

  鲜为人知的是,直到今年初,响水县规划部门才就“绿岛小夜曲”项目一期申请补办规划许可证进行公示,这意味着该项目未批先建的事实明显。人民网记者还在调查中了解到,这个起初暂估价1.5亿元的BT工程未经公开招投标程序,违背了我国《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

  如今,响水城投与宏盛建设的施工合同纠纷业经江苏省高院终审,连遭败诉的响水城投因欠债未还于今年1月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羊年的春风也没有吹醒绿岛小夜曲,它的招商还未见有多大起色。

  抢工上马 一路违规

  “这绿岛像一只船,在月夜里摇呀摇……”《绿岛小夜曲》原本是1950年代创作于台湾、后传唱到大陆的一首情歌的歌名。现在,它被用在了响水县这个商业休闲项目上。

  与歌词呼应,“绿岛小夜曲”四面环水,正建在一个船形的岛上。响水城投发布的公开信息显示,项目占地280多亩,分南北片两期实施,南区为一期,占地约210亩,已投入3.2亿元,共建成以明清风格为主的16栋单体建筑,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北区拟建佛教文化项目开山寺。

  3月下旬,记者从响水县城驱车30多公里来到项目所在地。这里有亭台楼阁,琉檐飞翅,也有名贵花木,小桥流水,建设已成气象却显然少人问津。在附近钓鱼的一位当地居民告诉记者,此处的大门关了好长时间了,偶尔会有领导模样的人过来看一看,“最近一段日子,连这些人都不怎么看到了”。

  事实上,早在2010年11月,“绿岛小夜曲”项目就已开工上马。时任县委主要负责人亲临现场,要求施工单位抢抓工期,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加快推进,确保如期完成施工任务。根据记者掌握的资料,当年7月和次年10月,响水城投与宏盛建设先后订立了《响水绿岛小夜曲项目工程BT项目合同》和项目南区配套附属工程补充协议,合同暂估价合计1.5亿元。到2012年11月,响水城投、宏盛建设及设计、监理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确定为合格工程。

  但随后响水城投、宏盛建设就工程价款支付产生争议并诉诸法庭。去年10月份,江苏省高院在终审判决时认为,双方订立的BT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的工程合同暂估价超亿元,且工程系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属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及补充协议应属无效”。

  一方面,这个上亿元的工程项目未经公开招投标就交给了施工单位,是否暗藏猫腻?另一方面,“绿岛小夜曲”项目彼时并不具备合法的建设施工手续,为何急于大干快上?据了解,迟至2015年1月7日,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方才对“绿岛小夜曲”项目一期申请补办规划许可证情况进行公示。该局规划办主任魏春玲向人民网记者确认,他们事后确为“绿岛小夜曲”项目“完善”了规划许可手续,其中2014年11月“完善”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5年1月“完善”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按照我国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单位须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方可施工,而相关规划手续是获取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响水城投一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当初“绿岛小夜曲”项目作为重点项目得到了领导的重点关注。令人不解的是,响水城投董事长薛国亮矢口否认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形。

  官司缠身 停摆两年

  “绿岛小夜曲”项目曾计划在2013年投入运营。当年5月,响水城投还公开招募过项目的策划服务商,相关通告称:“该项目的建成将为陈家港沿海地区提供一个商业配套、休闲娱乐和观光需求的公共开放空间,成为响水旅游观光的新地标,成为新港城的文化脊梁,展示港城魅力的形象窗口。

  一度,当地对这个项目前景也甚为乐观,“项目建成投运后,年可实现销售4亿元,创税2000万元,吸纳就业岗位500人”。然而,“绿岛小夜曲”没有迎来令各方皆大欢喜的顺利运营,一场围绕工程款纠纷的官司倒是来了。

  2013年11月18日,弘盛建设就与响水城投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扬州市中院提起诉讼。弘盛建设称,工程于2012年11月30日正式移交,响水城投应在20天内支付首次合同回购价款,但对方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多次催要均无果,请求法院判令其支付首次回购款2358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记者注意到,对于弘盛建设主张的违约金问题,响水城投主动提出“涉案合同未经招投标程序,应属于无效合同,故原告主张违约金等无事实依据”。

  2014年6月,扬州市中院一审判决明确,响水城投实际已支付6250万元及垫付400万元税款,应在判决生效20日内向弘盛建设给付首次回购款12577435.45元,并承担逾期支付的相应利息。响水城投不服提起上诉,江苏省高院审理后维持原判,判决书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然而,响水城投依然没有如期执行终审判决。记者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知,2015年1月21日,响水城投因“全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在响水县去年“两会”期间,时任代县长崔爱国(现任响水县委书记)还在县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要“想方设法启动绿岛小夜曲项目运营,提升港城服务沿海经济发展功能”。时至今日,这个耗资不菲的项目与规划中的蓝图目标尚有距离。响水城投董事长薛国亮接受采访时否认项目存在“荒废”或者“烂尾”的问题,还表示会将目前招商的“可喜”进展告知记者,但截至发稿前记者并未收到相关反馈。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