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休假没休完咋办?符合条件的职工可跨年度休假

18.02.2016  09:21

龙虎网讯 (记者  肖姗)  春节长假已去,可还有一些职工连去年的年休假都没休,那么没休的年休假是过期作废还是今年再休呢?对此,市人社局相关人士明确表示,只要符合一定条件,职工年休假可以跨年度休。

35岁的徐女士在一家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了12年,她原本打算去年底休年假到海南旅游,好好放松一下。结果正赶上去年底业务繁忙,单位没能安排她休年假。徐女士不禁想问,去年没有休的年假是否会直接清零?如果年假没法休,单位又是否会给予赔偿?

记者了解到,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实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在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的条件下,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案件审理科科长金浩说,但如果单位安排职工休年假而职工没有休的话,原则上当年的年休假就过期作废了。

根据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是单位安排职工休年假,职工主动放弃,则不计3倍工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不过,部分单位虽然向职工支付了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但数额却缩水严重。周先生是一家民营企业的职工,月薪为五六千元。他说,自己去年有两天年休假应休未休,但单位总共只支付了他120元的工资报酬。“在计算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时,一些单位会依据职工的基本工资或是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核算,实际上这是错误的做法。”金浩提醒说,工资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但加班工资不计算在内。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报酬。日工资等于月平均工资除以21.75(月计薪天数)。“单位应在每年年初就制定出职工年休假计划,并根据行业特点,统筹安排好职工的年休假,切实保障职工的休假权利。

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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