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死你"扰民怎么破? 专家: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呼死你”扰民,怎么破?
专家表示,使用“呼死你”软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广东多位市民遭遇恶意电话软件“呼死你”的骚扰,被骚扰者平均每15分钟左右就接到不同地区的号码来电,更有甚者,7天时间里竟接到了3000多个骚扰电话。有人尝试与电话运营商沟通,得到的答复却是“‘呼死你’作为外挂软件,不在电话运营商可管控范围之内,只能通过第三方软件进行拦截”。
那么,面对“呼死你”,被呼叫者还有其他维权方法吗?接受记者采访的法律人士认为,利用“呼死你”等外挂软件对他人进行恶意骚扰,侵犯了他人的通信自由权和身体健康权,如果该手段的实施符合某些情节,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遭遇“呼死你”电话骚扰维权有多难?
据了解,“呼死你”软件又名网络电话自动追呼系统,可利用通讯费用低廉的网络电话作为呼叫平台,设置追呼任何区域的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利用相关功能,追呼系统可以对选定的电话号码进行强烈干扰,堵塞正常通信,让其手机、电话失去正常的通信功能。
随着网络的发展,“呼死你”成为不法分子进行恶意骚扰的常用手段:有网购卖家利用“呼死你”报复给出差评的买家;有人专门针对手机靓号勒索钱财,甚至利用“呼死你”迫使用户关机伺机实施诈骗。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调查发现,“呼死你”软件在网络上可以轻易找到并下载,它们大都被冠上“讨债神器”“小广告克星”“差评克星”等称号,标价从数百元至上千元不等。记者还注意到,“呼死你”软件可使用的平台具有多样性,除电脑版以外,还有手机版。
“由于这种来电不显示电话号码,无法追踪,目前没有办法进行拦截。”北京联通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被类似软件进行恶意干扰,建议用户向执法部门寻求帮助。这名客服表示,除此之外,若想避免被骚扰,用户只能拔掉电话线或者换号。
“处理起来很难。”北京移动客服人员对记者说,要想从运营商处进行屏蔽,禁止骚扰电话打入,需要在多处端口和线路进行修改,“这些电话有些不显示号码,或者来回变换号码,有的还是外地号码,这些因素都导致系统需要进行大量修改才能将骚扰电话‘拒之机外’,我们难以为了一名机主的方便,就耗费如此大的人力、物力。”
一位通讯行业工程师表示,这类问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目前尚无很好的解决办法。他解释说,通过此类外挂软件拨打电话,来电号码处于不断变化状态,无法进行全面拦截。如果仅用电话黑名单等方式对其封堵,只能起到杯水车薪的作用。而设置拒接一切陌生来电,则可能会错过一些重要电话等,得不偿失。
“呼死你”骚扰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作为我国通信行业的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至今未针对这类外挂软件明确出台有关限制性文件或规定。记者查阅刑法条款及其修正案后发现,我国刑法对扣留、损毁他人信件的做法作出了规定,认定其损害了他人通信自由,但是对于利用“呼死你”等手段造成他人通信瘫痪的行为,尚未有明确的条文规制。
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叶飞认为,现行的软件开发管理办法对于重复呼叫等软件功能没有限制,因此,这类外挂软件在开发上不受法律禁止规定。在网络销售环节,其经营行为只要办理了工商登记并依法纳税,就不属于违法。“虽然目前法律对‘呼死你’等外挂软件并无明确禁止性规定,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明确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利用‘呼死你’等外挂软件对他人进行骚扰,严重影响他人的正常通话、休息和工作,侵犯了他人的通信自由权和身体健康权。如果这种手段的实施是为即将开始的犯罪进行前期准备,情节严重,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权接受采访时表示。
记者注意到,民间借贷业务中也常会涉及到“呼死你”等外挂软件的使用,不少催客在债务催收时会采用“呼死你”等手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熊丙万告诉记者,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债务催收的相关内容有明确规定,不当的催收方式可能会对债务人的基本生活安宁、隐私、家庭、职业甚至生命造成严重影响,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由于“呼死你”呼出的号码较为多变,很难确切知道呼叫者的详细信息,因此,被呼叫者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被谁骚扰了。
那么,在没有通话内容等作为证据的前提下,被呼叫者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民可以登录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官方网站进行举报维权,可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投诉举报,如果情况较为严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刘权建议。
软件免责声明条款是否有效?
记者发现,此类外挂软件在安装使用前通常会有一个使用声明,需要用户点击“同意”后才可以使用。该声明内容一般为:本软件仅用于用户自己测试或学习借鉴使用,请勿用于对他人非法骚扰攻击,若您选择同意则表示接受此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将由您个人承担,本软件制作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刘权认为,此免责声明属于格式条款中的“霸王条款”,显失公平。用户选择同意接受此协议,表示愿意接受相关合同义务的要求,但软件制作者并不能以此主张免除自己的所有责任。相对于用户来说,软件制作方掌握更多的信息,具有信息优势,协议双方实际上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从公平角度考虑,如果发生法律后果,具有优势地位的软件制作方不能免除责任,而是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本文开头提到的通信运营商以“呼死你”等属于外挂软件为由不予处置的做法,刘权认为,通信运营商处置此类外挂软件可能确实存在难度,需要成本,但不应当完全撇开责任。人们使用电话或手机时,已经与通信运营商建立了消费合同关系,运营商应该维护使用者的正当权益。尤其是在电话实名制背景下,运营商应拒绝为非实名用户提供通信服务,即应确保人们接收的来电和短信均为实名登记用户所呼入或发出的。
“‘呼死你’软件最初开发时的用途是正面的,但是,正如医用麻醉剂,其使用等应当受到有关部门的严格管制,慎重考虑是否可以投入商业使用,如果投入商业使用,应当确保不会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熊丙万不无担忧地表示。
在熊丙万看来,对于此类问题,法律其实并不是完全空白,只不过是在一个抽象层面作出规定。从法律适用角度考虑,此种情况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或者类推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的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