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被宣判无罪 众多疑点曾被漠视
本报记者 李玉波《中国青年报》(2014年12月16日07版)
呼格吉勒图案一直备受社会关注,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了再审判决书,再审判决主要内容是撤销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这一等了18年的无罪判决让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喜极而泣。
一案两凶
1996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卷烟厂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的凶手(亦称“4·9”命案)。案发仅62天后,法院判呼格吉勒图死刑,立即执行。
2005年年末,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他交代“4·9”命案是他所为。
赵志红供述自己是“4·9”命案真凶,曾让专案组成员大吃一惊。为确认赵志红供述的真实性,专案组先后安排4组经验丰富的干警讯问赵志红。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退休官员、“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说,4组干警讯问赵志红的4份口供相互印证,没有漏洞。他表示,反观18年前呼格吉勒图的供述,则显得单薄得多。
2006年11月28日,赵志红案开庭,但因关系到呼格吉勒图案,此案未再审理。如今已近9年,超过法定审结期限,赵志红一直关押至今。
赵志红的落网让李三仁一家人燃起了为子申冤的希望,李三仁和老伴走上了一条上访之路。
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了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提到:“错案要倒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李三仁一家送达了再审决定书。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了再审判决书,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
呼格吉勒图案的代理律师苗立说,呼格吉勒图案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的第一起被告人死亡的刑事再审案件,体现了我国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决心。
被漠视的疑点
经审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主要理由:一是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供述的犯罪手段与被害人尸体检验报告不符。呼格吉勒图供称从被害人杨某某身后用右手捂杨某某嘴,左手卡其脖子同时向后拖动杨某某两三分钟到隔墙,与“死者后纵隔大面积出血”的尸体检验报告所述伤情不符;呼格吉勒图供称在杨某某担在隔墙上、头部悬空的情况下,用左手卡住杨某某脖子十几秒钟,与“杨某某系被扼颈致窒息死亡”的尸体检验报告结论不符;呼格吉勒图供称杨某某担在隔墙上,对杨某某捂嘴时杨某某还有呼吸,也与“杨某某系被扼颈致窒息死亡”的尸体检验报告结论不符。
二是血型鉴定结论不具有排他性。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证实呼格吉勒图左手拇指指甲缝内附着物检出O型人血,与杨某某的血型相同;物证检验报告证实呼格吉勒图本人血型为A型。但血型鉴定为种类物鉴定,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不能证实呼格吉勒图实施了犯罪行为。
三是呼格吉勒图的有罪供述不稳定,且与其他证据存在诸多不吻合之处。呼格吉勒图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理阶段均供认采取了卡脖子、捂嘴等暴力方式强行猥亵杨某某,但又有翻供的情形,其有罪供述并不稳定。呼格吉勒图关于杨某某身高、发型、衣着、口音等内容的供述与其他证据不符,其供称杨某某身高1.60米、1.65米,尸体检验报告证实杨某某身高1.55米;其供称杨某某发型是长发、直发,尸体检验报告证实杨某某系短发、烫发;其供称杨某某未穿外套,尸体检验报告证实杨某某穿着外套;其供称杨某某讲普通话与杨某某讲方言的证人证言不吻合。原判认定的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除其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予以证明。
呼格吉勒图案众多疑点被漠视。
呼市公安局的一名退休领导曾告诉记者,在诸多证据中,警方提取了受害者体内的凶手所留精斑。但警方并没有将呼格吉勒图的精液与受害人体内的精斑进行对比。这样关键的物证居然会被遗忘。当赵志红供述自己是“4·9”案真凶后,原本保留在公安局的凶手精斑样本又莫名丢失。
苗立在看了当年的办案案卷后感叹,“供述得太细了”。
据记者了解,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工作的意见(试行)》,对生物物证、痕迹收集、司法鉴定范围、讯问笔录制作、证据的审查和判断等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意见》特别强化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规定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全程录音或录像。
启动追责
在15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李生晨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已责成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对错案责任问题进行调查。
李生晨说:“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已经责成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就错案责任问题进行调查。总的原则是:实事求是,有责必究,有错必罚。我们将严格落实内蒙古党委的要求,严肃追究责任。”
当有记者提及对当年刑讯逼供、违法办案的工作人员会用什么方式来追责,是否已经涉及刑事犯罪时,李生晨表示,存不存在刑讯逼供、违法办案,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专门调查才能下结论。
据证实,内蒙古公安厅已在本月月初组成由一名副厅长牵头的调查组,调查呼格吉勒图案当年所有参与办案的警员,包括当年主办此案的公安机关主要领导。
当年主办呼格吉勒图案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副局长冯志明,目前已升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王智现已退休。当年的刑警队队长刘旭,后来交流到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公安局任副局长。
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说,近日将申请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