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公司获得周转资金 男子办假证卖房骗朋友85万
17.06.2015 17:14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6月17日讯 只因公司经营不善,为使公司获得资金周转,一名男子问友借钱不成,办假证伪造合同将他人房屋出售,日前其因涉嫌合同诈骗被昆山警方依法处理。
5月19日,昆山市公安局同心派出所接刘某报警,称其被朋友张某以买卖房屋名义骗走其85万。经了解,2014年12月,张某称自己急需资金周转,将某小区一套118平米的学区房以95万元价格出售,双方签订合同后,刘某分三次将85万元汇至张某账户,并约定剩余10万元等过户后再转账,因张某迟迟不过户,5月18日,刘某查询后发现房屋信息与张某提供的房产证有出入,且户主另有其人,遂报警,了解情况后,昆山警方通过侦查获悉张某落脚点,于6月11日将张某抓获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询问。
经查,张某与刘某两人曾经是同事,张某离职后自己在苏州经营一家小公司,2014年9月,因公司经营不善急需资金周转,张某便想找刘某借钱缓解困境,借钱遭拒后,张某竟想到伪造合同出售自己出租屋的方式骗取钱财。2015年1月,张某带领刘某看自己租住房屋,谎称因急需用钱将自家房屋出售,刘某见是学区房且价格合理当场拍板,双方口头约定以95万元的价格成交。随后张某花费300元钱找路边摊做了一本假的房产证,并携带假房产证以给中介提点的方式,让房产中介帮忙办理手续,合同签订之后,刘某分三次将85万元汇至张某银行卡,双方约定剩余10万元等房产证过户后再支付,因张某迟迟不办理过户手续,2015年5月18日,刘某找人查询后发现张某房产证系伪造,遂报警,民警将张某抓获后,其对办理假证卖房骗取他人钱财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通讯员李品磊
本报记者於苏云
编辑: 莫小羽、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17.06.2015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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