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吸毒致幻觉杀害2周岁女儿被判刑15年
25.06.2015 02:11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中新江苏网南京6月24日电 (记者 朱晓颖)南通一女子吸毒产生幻觉,残忍将亲生女儿悬于横梁上,致2周岁女儿窒息身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4日公布,该起在江苏南通发生的因毒品引发的家庭惨剧日前宣判,被告人张娟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经审理查明,2008年左右,被告人张娟与徐捷相识、后结婚,2012年4月19日生下女儿。2013年7月份,徐捷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入狱,张娟独自抚养女儿。被告人张娟长期吸食毒品,导致自己曾多次出现幻觉。因吸食毒品曾两次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2014年8月11日15时许,在南通市海门市海门街道张北村三组11号的暂住地,张娟与前来看望其母女的母亲因琐事产生分歧。在其母亲走后不久,张娟骑电瓶车带其女儿徐梓煊离开暂住地外出,至海门市滨江街道大新村十组地段,用绳子将其女儿吊在王振康家养鸡棚外东北角的横梁上,致女婴死亡。作案后张娟独自骑电瓶车离开现场返回暂住地。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因机械性窒息死亡。
另查明,归案后,被告人张娟被发现怀孕,后自然流产。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娟采用绳子吊颈的方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被害人徐梓煊窒息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娟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正确,本院予以支持。归案后,被告人张娟经查怀有身孕,虽其后自然流产,可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被告人张娟庭审中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娟实施犯罪系因其吸食冰毒后诱发的,可酌情从重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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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6.2015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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