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吸毒致幻觉争吵中砍死女友 被判死缓
吸毒致幻觉砍死女友判死缓
市中院昨举行“打击毒品犯罪宣判执行大会”
昨日上午,中山市中级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媒体记者、学生等约100余人旁听“打击毒品犯罪宣判执行大会”,会上刑一庭庭长段文生对十名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的被告人进行宣判,其中3人被判处死刑,1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3人被判处四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其中宣判的王某冬故意杀人案是因吸食冰毒致幻造成的悲剧,去年11月中旬,被告人王某冬多次吸食冰毒,并与其女友沈某艳发生争吵。同年11月21日下午6时30分许,二人再次在暂住处发生争吵后,被告人王某冬携带一把菜刀与被害人沈某艳争吵至中山市西区某路段。沈某艳欲离开,王某冬将其按倒在地,并用菜刀砍击、切割沈的颈部、左面颊部、腰部、臀部等处数刀致其当场死亡,其间王某冬还持刀砍伤自己的左手和颈部。后王某冬欲逃离现场时被公安人员及群众围捕抓获。
经中山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沈某艳系被他人持锐器砍击、切割右颈部致右颈内静脉断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经鉴定,被告人王某冬从去年10月下旬因连续吸食毒品出现言语性幻听、被害、嫉妒妄想及被跟踪监视体验,且持续至案发。鉴定意见为被告人王某冬患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冬明知毒品危害,仍多次吸毒致幻,且在公共场所持刀行凶,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王某冬是初犯、偶犯,及其与被害人沈某艳的特殊身份关系等问题,可判处死刑,不必立即执行。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王某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说案
有精神障碍为何被定罪处罚?
有人可能不理解,经过鉴定被告人有精神障碍,为什么还要对他定罪处罚?而且也没有从轻或减轻处罚呢?
据判案法官解释,其实这种行为就是刑法理论上所称的自陷行为,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使自己陷于无责任能力或限定责任能力状态,而实施危害行为并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在本案中,被告人系自愿吸毒陷于精神障碍状态并实施了杀人的行为,他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持放任、希望态度的,因此应承担故意杀人之刑事责任。
广州日报讯(记者张翔宇通讯员李志金、谢欣然)
原标题:广东男子吸毒致幻觉争吵中砍死女友被判死缓
稿源:中新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