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检察院现场监督两名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

31.10.2014  16:28

  10月27日,吴江检察院现场监督该区两名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社矫人员依法执行收监,两人均由该院在例行检查中发现。

  据悉,张某、黄某两人均因寻衅滋事罪被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缓刑期间,张某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后又因酒驾被当场查获。而黄某则两次为他人赌博提供条件。根据规定,张某、黄某在缓刑期间违法违规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今年以来,吴江受到警告处分的社区矫正人员已达50人,被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有4人,撤销假释、缓刑或暂予监外执行有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