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助力发展社会救助事业

14.01.2015  09:43

  一是深入实施“惠民”政策,及时拨付困难人群医疗救助资金。大病保险和“双特”再救助是吴江区为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而进行的制度创新,两项制度互相配合,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负担,对缓解直至消灭“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等现象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全区医疗救助6.1万人次,金额1385万元;大病保险补偿3120人,补偿金额872.6万元。 

  二是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城乡低保标准自然调整机制原则,吴江区2014年1—6月低保标准提高至630元/月,7—12月低保标准提高至700元/月。目前该区共有农村低保3744户、6169人,城镇低保602户、845人,低保边缘1223人,全年共计发放救助资金4556万元。 

  三是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切实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建立困难群众物价上涨动态补贴,健全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向低保、五保、低保边缘等对象发放物价补贴共计300万元;对3600多名重残人员实施生活救助,救助资金2300多万元;完善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工作,为遭遇灾害的群众排忧解难,第三期民生保险共理赔1153件,赔付金额443万,3459人受益;对762名低保中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补贴,救助资金91万元;对304名无业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享受低保标准的60%救助,救助资金131万元。